第二章 春王正月

“大一统”是个我们耳熟能详的词,但其古今词义早已发生变化了。现在说“大一统”,“大”字作形容词用,而《公羊传》里的这个“大”字却是动词,是尊重、推尊的意思。而何休注释这个“统”字,说“统者,始也,总系之辞”,这似是两层意思:一是开始,二是总括。从何休接下来的解释来看,这两层意思确实都在:王者刚刚接受了天命的委任,在天下广泛施行政令和教化,上到公侯下到百姓,大到山川小到草木昆虫,无不一一系于正月,所以说这是政教之始。(〔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

“政教之始”,这是公羊家所谓“五始”之一。“元年春王正月”,还有一个“公即位”,被经学家们归纳为意义深远的“五始”:元,为天地之始;春,为四季之始;王、正月、公即位,为人事之始。(〔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疏〕“岁之始也”。○问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实是《春秋》之五始,而传直于“元年”、“春”之下发言始,而“王”、“正月”下不言始何?○答曰:元是天地之始,春是四时之始,“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事之始,欲见尊重天道,略于人事故也。)《春秋纬》给了“五始”一个神秘而高贵的来源:“黄帝坐于扈阁,凤皇衔书致帝前,其中得五始之文。”(〔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隐公元年疏引。〔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中册,第805页作《春秋保乾图》。另见该书第763页引《春秋合诚图》:皇帝坐玄扈洛水上,与大司马容光等临观,凤凰衔图置帝前,帝再拜受图。)当然,这是拿黄帝和凤凰来烘托孔子,也烘托了“五始”的神圣性。胡安国的《春秋传》也专门列有“春秋五始”的条目,说:“元者气之始,春者四时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即位者一国之始。”这样看来,所谓“大一统”似是“重视开始”的意思——还是那句话: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所以一定要重视事情的开始。

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据何休“统者,始也”的说法直接把“大一统”解释为“大一始”,进而言之:夏、商、周三代历法,一年的开始各自不同,这时有杞国保存了夏历(杞国是夏的后裔),有宋国保存了殷历(宋国是殷商的后裔),除此之外,天下都以周历的一年之始为大。一年之始由此而得到确立,是谓“正始”,使天下都知道周天子是最高领袖。(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26页:大一统之传,《解诂》释之曰:“统者,始也。”据此,则大一统者,大一始也。言岁之始尝有三矣:夏始十三月,殷始十二月,周始十一月。今于杞、于宋,存夏、殷之二始,而四海之类,率土之滨,舍二王之后,皆以此一周王之岁始为大也。一岁之始,因而正之,所以正始也。使天下知有周天子在。)

《汉语大字典》“统”字字义的第七项是:“总括,综合。《玉篇·糸部》:‘统,总也。’”例句就是《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正月?大一统也。’何休注:‘统者,始也,总系之辞。’”随后又引了两个例句:“《汉书·叙传下》:‘准天地,统阴阳。’颜师古注引张晏曰:‘统,合也。’明祁彪佳《重乡议》:‘今欲统三都而一之,势必不能。’”

从这三个例句来看,后两个确乎都是“总括,综合”的意思,而对比何休的说法,却只照顾到“总系之辞”而忽略了“统者,始也”,显然只把“大一统”的“统”字理解为“总括,综合”是不确切的,至少也是不完整的。

《说文解字》:“统,纪也。”释“纪”字为“丝别也”,段玉裁注释说:每根丝线都有个线头,这就是“纪”,一堆丝线都把线头束起来,这就是“统”。(〔汉〕许慎《说文解字》段玉裁注:纪,……别丝,各本作丝别。……一丝必有其首别之,是为纪。众丝皆得其首,是为统。)

《淮南子·泰族》有一处“统”“纪”连称,颇能说明问题:“茧之性为丝,然非得工女煮以热汤而抽其统纪,则不能成丝。”(又见《韩诗外传》卷五。)这是在说人性需要加以引导的道理,用缫丝作比喻,说蚕茧是可以从中抽丝的,但如果不经过女工用开水煮熬,抽出蚕茧的“统纪”,那是怎么也抽不出丝线的。这个“统纪”的意思就很明显了,是指丝线的线头,所以“统”字是可以引申出“开端”之义的。即便如惠栋不满意把“统”字解释为“纪”,但他自己所作的释义也与此相近——惠栋引《易经》“乃统天”句下郑注:统,本也;又引《公羊传》:“大一统也。”何休云:“始也。”(丁福保/编《说文解字诂林》引〔清〕惠栋《惠氏读说文记》:统,纪也。《易》:“乃统天。”郑注:“统,本也。”《公羊传》:“大一统也。”何休云:“始也。”统训纪,俗训也,后人所加。)

周代是宗法社会,周人自有敬奉始祖的政治和社会风俗,那么,作为“重视开始”之意义的“大一统”显然倒也符合春秋的时代背景。而如果此说成立的话,便又该回到“王正月”之“王”到底是周文王还是所谓“时王”的问题上了。

孔广森由此做了一个估计,说周代初年颁布历法大约是在周文王的祖庙里进行的,周文王是周代第一任受命王,于是后来世世代代继任的周天子都谨守周文王当初定立的法度,施行周文王的正朔。(〔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是以《大戴礼记》曰:“明堂者,文王之庙也。”……周之初,盖颁朔于文王之庙,故曰“王正月”者,文王之正月也。周人受命自文王始,虽今嗣王亦守文王之法度,行文王之正朔。)

孔的这一推论看似合情合理,他站在公羊立场上捍卫信仰,而当代治《左传》的名家杨伯峻却提出了很多古人肯定不愿意看见的证据:楚王頵钟铭说:“唯王正月初吉丁亥,楚王頵自作铃钟……”这位楚王是楚成王,在《春秋》中有着关于他的记载,如此一来,春秋之时楚王所铸造的青铜器上,铭文之“王”分明就是楚王自称,而楚国自用是楚历,并非周历。杨还怀疑晋姜鼎铭文中“唯王九月乙亥”之“王”不是周天子,却是晋国国君,而可以确定的是:晋国自用夏历,不用周历。这就是说,在当时之天下,周王室也许一直沿用着周文王的正朔,从无任何改变,但别人未必都这么做。

这些考证更给“王正月”添了几片疑云,既然诸侯也称王,杨由此推论说:“足见《公羊传》所谓‘大一统’之说只是秦汉大一统后想象之辞而已。”(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1页。)

杨说考据精当,最后这个结论却有些草率了,他这是把《公羊传》中作为“重视 / 推尊开始”的“大一统”混同为秦汉以后作为“大统一”的“大一统”了。

那么,“大一统”是什么时候变成“大统一”的呢?

汉代路温舒的《尚德缓刑书》讲道:“臣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汉书·贾邹枚路传》。)联系上下文来看,路温舒把“大一统”基本理解作“慎始”,随后又是“正即位”,又是“初登至尊”,又是“正始受之统”云云,很有几分公羊学“五始”的味道。大体可以判定,虽然路温舒并不以学术知名,但他“受《春秋》,通大义”,(《汉书·贾邹枚路传》。)对“大一统”的理解大略就是《公羊传》的本意。

“大一统”变成“大统一”,源头大约在董仲舒身上。董在《天人三策》最后说过一句极其著名、影响极其深远的话: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

董仲舒的意思是:《春秋》的“大一统”是天下古今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道理,可如今学派纷纭,各说各理,皇上无从“持一统”;法制总是变来变去,下边办事的人无所适从。所以我以为,凡是不在六艺之内的不属于孔门的学问都该断绝。只有让邪说灭绝,才能“统纪可一”、法度明确、民知所从。

董仲舒这番话并没有错会“大一统”的意思,却很容易让后人产生误会,尤其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风一开,于是乎统一了学术,统一了思想……这个“大一统”已经没有了“重 w/ 推尊开始”的那个意思了,而“统一”的观念则广为人们接受——毕竟这看上去是符合常识的,正如扬雄《法言》所做的一个类比:“一个小市场不胜争论,一卷书不胜异说,所以市场上需要由官方制定统一的物价标准,一卷书也必须设立经师。”(〔汉〕杨雄《法言·学行》:一閧之市,不胜异意焉;一卷之书,不胜异说焉。一閧之市,必立之平。一卷之书,必立之师。)多元化的好处与必要性是非常晚近才广为人们认识到的,正如繁花丛生的多是沃土,满目黄茅白苇的则是贫瘠之地。(早有先贤认识到一元化的危害,如苏轼针对王安石经义之一统天下的局面说道:“王氏之文,未必不善也,而患在于好使人同己。……惟荒瘠斥卤之地,弥望皆黄茅白苇,此则王氏之同也。”(〔宋〕苏轼《答张文潜县丞书》,《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1427页。))而被混淆为“大统一”的“大一统”观念则在长久以来深入人心,甚至在不知不觉中由手段升格为目的。汤因比曾经这样描述统一国家的特征:“当统一国家一旦建立之后,它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求生的顽强性,但是绝不能把这种顽强性误认为是真正的生命力。这倒毋宁说它是不肯死去的老年人所表现的那种顽固的长寿欲望”,并且,统一国家还会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好像它本身就是目的的行为倾向”。(〔英〕汤因比:《历史研究》(A Study of History, by Arnold J. Toynbee, Abridgement of Volumes VII-X, by D. C. Somervel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7)曹未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下册,第3页。)

在公羊学中,还有一个和“一统”很有关联的要紧概念,叫作“三统”,和前述的“三正”(夏正、殷正、周正)近似。《论语·为政》载子张问孔子:“十世可知也?”孔子回答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按朱熹《四书集注》,这里所谓的“世”,指的是朝代,(〔宋〕朱熹《论语集注·为政第二》:王者易姓受命为一世。)“十世”也就是十个朝代。子张想问的不是历史,而是将来,也就是说,将来难免会有很多改朝换代的事情,世界也会屡屡出现变局,但我们有没有可能推想出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孔子的回答是从历史着眼的,正所谓鉴往知来:“殷代因袭了夏代的礼仪制度,加了些,减了些,都是可以知道的;周代因袭了殷代的礼仪制度,加加减减的内容也是可以知道的,由此推想以后,礼仪制度无非是在这些原有内容上继续加加减减而已,当然是可以推知的。别说十世,就算百世,也是可以推知的。”

朱熹解释孔子这句话,引“马氏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接下来自己再做解释:“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谓仁、义、礼、智、信。文质,谓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三统,谓夏正建寅为人统,商正建丑为地统,周正建子为天统。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其所损益,不过文章制度小过不及之间,而其已然之迹,今皆可见……”

朱熹的这个解释正是对“三统”的最佳说明,也阐释出了儒家的一个核心理念:三纲五常是天地之根本,是永恒不变的,不管换了多少朝代,三纲还是原来的三纲,五常也还是原来的五常。原则虽然永恒,细节却难免不同,以上古三代而言,夏代尚忠,殷商尚质,周代尚文,各有特色。这些文与质、天统与地统,都是可以变的,但不管怎么变,三纲五常这些大原则都不会变。孔圣人之所以能够洞悉未来,是因为他能够深明个中规律,此即“古今之通义也”。(〔宋〕朱熹《论语集注·为政第二》。)

这一思想,上承韩愈道统论,(〔唐〕韩愈《原道》,《韩愈全集校注》,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662-2665页。〔宋〕孙复《信道堂记》,《孙明复小集》。〔宋〕石介《尊韩》,《徂徕石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84年,第79-80页。)下启道学风潮,如余英时谓:“……所谓‘上古圣神’指伏羲、神农、黄帝、尧、舜而言(见《大学章句序》),他们都是德、位兼备,即以圣人而在天子之位者,因此才有资格‘继天立极’,传授‘道统’。在这个意义上,‘道统’是‘道’在人的世界的外在化,也就是‘放之则弥六合’,内圣外王无所不包。所以‘道统’之‘统’与孟子所谓‘创业垂统’(《孟子·梁惠王下》)之‘统’是相通的。这是《中庸序》中‘道统’二字的确诂,毫无可疑。”(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三联书店,2004年,上册,第13页。)

传道正统图

“(宋)李元纲《圣门事业图》,丛书集成新编本。(〔宋〕李元纲《圣门事业图》,丛书集成新编本,第22册,第47页。)本图所示的道统传承并无韩愈,而是从孟子直接二程。钱大昕认为“道统”一词即本于此书,与传统说法有异。(另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9年,下册,第16-17页:程颐所作程颢《墓表》说:“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道不行,百世无善治;学不传,千载无真儒。……先生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程颐在这里所讲的也是韩愈所讲的“道统”,他同韩愈一样,都认为从孟轲以后,这个道统就失传了。韩愈没有说他自己接受了这个道统,而程颐肯定地说程颢接过了这个道统。这不是韩愈的过分自谦,也不是程颐的过分自负,这是事实,道学家们都承认这个事实。〔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八,《嘉定钱大昕全集》,《嘉定钱大昕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492页:道统二字,始见于李元纲《圣门事业图》。其第一图曰传道正统,以明道、伊川承孟子。其书成于乾道壬辰,与朱文公同时。)”

若将儒家的政治理念层面的解释暂放一边,就史家求实的角度来看——如《史记·高祖本纪》最后总结性的评论:

“太史公曰: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闲,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

司马迁分别用一个字来概括夏、商、周三代的政治特色,即:忠、敬、文。

这段文字大意是说:夏朝的政治忠厚质朴,其弊端是老百姓粗俗无礼;所以等商朝接替夏朝之后,政治上便取庄严虔敬之道。庄严虔敬的政治作风也有流弊,老百姓会迷信鬼神,所以等周朝接替商朝之后,政治上便强调尊卑等级。强调尊卑等级也有流弊,老百姓会变得不诚实。如果要扭转这种局面,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采用夏朝的忠厚质朴之政。三王之道就这样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当初周、秦两个朝代之间,正是尊卑等级制度的流弊发展到最严重的时候,补弊之法该用夏朝的忠厚质朴之政,但秦朝反而大搞严刑峻法,违背了这一历史规律,所以秦朝很快就灭亡掉了。汉朝兴起,代秦而立,面对上代王朝的政治流弊,相应地采取应变措施,果然就搞好了,汉朝这是得了“天统”啊!

殷质与周文,《论语·雍也》讲过文、质互补之道,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依宋翔凤《论语说义》的概括,质之流弊是贵贱无等,文之流弊是以下僭上。(〔清〕宋翔凤《论语说义》二,《皇清经解续编》卷三百九十:商家主质,质之过流为贵贱无等;周家主文,文之过流为以下僭上。)这套理论可以说是司马迁的历史哲学,也可以说是他的历史局限性,其实用效果是可为后世的政治改革张本。(如范仲淹于庆历新政时提出“历代之政,久则有弊,弊而不救,祸乱必生”,于是政治体制改革自然是必要的,尽管范的直接引述文献为《易传》。参见〔宋〕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上》。)由此而反观前述张政烺对《史记》当中十二本纪和十二诸侯年表的分析,更觉得有道理了。

朱熹讲义理,司马迁也讲义理,历史循环论如果往前追溯,孟子就说过“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孟子·公孙丑下》。)当时或有一部以“五百”为题的著作,是以“五”为纪的循环论之始。(杨向奎:《西汉经学与政治》,台湾独立出版社,2000年,第122页:原始的五行说即是天道运行说的具体表现,它当然不会以金木水火土等五材为主,而是以“五”为纪的循环。孟子书中多言“五百”,如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兴”,这“五百”就是以五为纪的大循环,那时一定有以“五百”为题目的著作,所以杨雄说“圣人聪明渊懿,撰五百”。)而今“三统”循环,虽然和孟子的话一样毫无实证依据,理论的复杂性却大大提高了一步,殷质与周文的轮回,这在汉人眼中正是所谓“天人合一”之道。(参见《史记·天官书》: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为国者必贵三五。上下各千岁,然后天人之际续备。)纬书之一的《春秋元命苞》有“王者一质一文,据天地之道,天质而地文”,还有“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中册,第622页引《春秋元命包》。)所以汉朝是重得天统,以补周文之弊。这是当时最先进的历史哲学。至于忠、敬、文这三者当真能否循环,后来又有过不少争议,(参见〔清〕黄宗羲《文质》,《明夷待访录未刊文》,《黄宗羲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一册,第416-418页。)但无论如何,物极必反的道理总是存在的。

关于“三统”,进入现代视野来看,顾颉刚曾经做过一个朴素而通俗的解释:“不知何时,起了一种与五德说大同小异的论调,唤作‘三统说’。他们说:历代的帝王是分配在这三个统里的,这三个统各有其制度。他们说:夏是黑统,商是白统,周是赤统;周以后又轮到黑统了。他们说:孔子看到周道既衰,要想成立一个新统,不幸他有其德而无其位,仅能成为一个‘素王’(素是空的意思),所以他只得托王于鲁,作《春秋》以垂其空文,这《春秋》所表现的就是黑统的制度。《春秋》虽是一部书,却抵得一个统,故周以后的王者能用《春秋》之法的就是黑统之君了。记载这个学说的,以董仲舒的书为最详。”(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3页。)

顾说只是言之大略,关于“三统”的说法还有很多,究其原始,这“三统”还并非夏、商、周三代,而是商、周、春秋。公羊家说孔子修《春秋》“黜周王鲁”,所以,虽然我们现在视春秋史为东周史的一部分,但在他们眼里,从鲁隐公元年开始,天命便从周王室那里转移到鲁隐公身上了。(顾颉刚《中国上古史研究讲义》,中华书局,1988年,第308-309页: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里讲三统,虽说是终而复始,但他只说了:汤受命而王,……时正白统;文王受命而王,……时正赤统;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时正黑统。……到后来,三统说通行了。大家只记得“夏、殷、周”为三代,忘记了原始的三统说是以“殷、周、春秋”为三代的。)而且,要依着“三统”理论,“春王正月”的正朔问题倒好解释了,只要排排《春秋》在“三统”当中算哪一统,就用哪一统的正朔好了。

这些说法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似乎不值一驳,但细考《春秋》,却可以发现一点儿不知道算不算线索的线索:在全书二百四十二年中,只记载鲁国国君的即位,而别说其他诸侯,就连周天子的即位都未曾记过一笔。(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43页:《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但书鲁君之即位而已。天王即位未尝书,诸侯唯书卫人立晋,他未有书即位者。其书齐小白立于齐,则篡辞也。)

而尤为紧要的是,在古人那里,这些思想确曾影响着中央政府的国策大计。宋人讲“明体达用”,胡瑗的高足刘彝有过一番名论:三纲五常、仁义礼乐,这都是万世不变之常经,是为体;《诗》《书》文献,垂法后世,是为文;经世济民,归于皇极,是为用。(〔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2册,第316-317页:煕宁二年召对,上问曰:“胡瑗文章与王安石孰优?”彛曰:“胡瑗以道徳仁义教东南诸生,时王安石方在场屋修进士业。臣闻圣人之道,有体、有用、有文。君臣父子,仁义礼乐,历世不可变者,其体也;《诗》、《书》、史传、子集,垂法后世者,文也;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其民,归于皇极者,其用也。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其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臣师瑗当宝元、明道之间,尤病其失,遂明体用之学以授诸生,夙夜勤瘁,二十余年专切学校,始自苏湖,终于太学,出其门者无虑一千余人。故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也。”上曰:“其门人今在朝者为谁?”对曰:“若钱藻之渊笃,孙觉之纯明,范纯仁之直温,钱公辅之简谅,皆陛下所知也。其在外明体适用教于民者,迨数十辈。其余政事、文学粗出于人者,不可胜数。此天下四方之所共知,而叹美之不足者也。”)此即政教之本,虽一点一滴却所关者大,不可轻忽。刘彝谈到“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其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这是很有针对性的。当初唐朝科举取士,诗赋重于经学,余风及于宋初,这很让宋代的一些知识分子痛心疾首,认为这样一来,就把读书人的关注点更多地引到了声律对偶中去,圣人的体用之学却越来越少人问津了。(〔宋〕孙复《寄范天章书一》,《孙明复小集》:国家踵隋唐之制,专以词赋取人,故天下之士皆致力于声病对偶,探索圣贤阃奥者百无一二。)后来王安石改革科举,废除了诗赋取士之制,尽管于致用之道未必当真有效,(参见〔宋〕苏轼《议学校贡举状》,《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724页:通经学古者,莫如孙复、石介,使孙复、石介尚在,则迂阔矫诞之士也,又可施之于政事之间乎?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另,宋人已有整个否定科举制度的意见,见〔宋〕吕乔年/编《丽泽论说集录》卷四引吕祖谦语:后世自科举之说兴,学者视国家之事如越人视秦人之肥瘠,漠然不知,至有不识前辈姓名者。异时一旦立朝廷之上,委之以天下之事,便都是杜撰。)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宋初呼声的响应,(参见〔宋〕范仲淹《上执政书》,《范文正公集》卷八。庆历新政在“精贡举”方面的实施,参见〔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六十四:新制进士先试策三道,次试论,次试诗赋。先考策论定去留,然后与诗赋通定高下。)支持者不乏其人,(即如司马光也有过同样的呼吁,更在王安石之前,见〔宋〕司马光《论选举状》,《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臣窃以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其次经术,其次政事,其次艺能。近世以来,专尚文辞。夫文辞者,乃艺能之一端耳,未足以尽天下之士也。另见《贡院定夺科场不用诗赋状》,《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另见方健:《范仲淹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39-240页:北宋的科举改革从酝酿到完成经历了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天圣新制兼考策论和诗赋,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庆历新制提高策论地位,置其于诗赋之上;嘉祐加试时务策三道,进一步提高策论地位;熙宁则罢试诗赋而独留策论,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是从渐变而突变。)甚至连政敌司马光也誉之为“百世不易之法”,只是批评王安石不该以“一家私学”作为取士标准,(〔宋〕司马光《起请科场箚》,《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而王的这一改革遂成为科举历史上唐代诗赋与明清八股之间的一个转捩点。所以宋诗比之唐诗,少抒情而多讲理,尤其是爱情题材,“从古体诗里差不多全部撤退到近体诗里,又从近体诗里大部分迁移到词里”,(钱钟书:《宋诗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第8页。)这便是经学风气的影响所致。即便是素有空疏之名的道学,对于国政的意义似乎也比文辞要大,清代史家王鸣盛论及此二者,甚至认为宋代亡国有义士,唐代则无,个中原因就是宋代重道学而唐代重文辞。(〔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中国书店,1987年,据上海文瑞楼版影印,卷九十二“唐亡无义士”条:西汉亡,义士不如东汉亡之多,西汉重势力,东汉重名节也。宋亡有文信国,唐亡无一人,宋崇道学,唐尚文词也。)

“三统”之说,自是经世的政治学,其神学意义很重,强调着天命所归和君权神授,同时还强调变局,也就是说,并不像秦始皇那样,认为一个王朝可以从二世、三世一直传到万世,而是说天命轮流转,政权轮流变。汉朝人便曾以《春秋》的鲁国十二公来比附汉朝皇帝,甚至有人很“正确”地认为汉朝皇帝已经坐满十二个了,应该改朝换代了。(事见《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述亦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

无论五德终始,还是三统循环,归根结底都是天命,这就意味着改朝换代是因为天命循环,就像四季轮回一样,所以前朝遗民对新朝也就不该有什么仇恨之情。在这种理论之下,传说中的古之贤者如许由、伯夷、叔齐就变成了“识春馥而不知秋芳”的被嘲笑的对象。(详见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079-1080页。)

话说回来,既然夏有夏统、商有商统、周有周统,大家各受天命之一统,那么,周人自然应该推重自己的那个统——这是一个顺理成章的解释,是谓“大一统”。

“一统”是个名词,是“三统”当中的一个,这一个统不能独立,还得照顾到另外两个统,这就是公羊家的另一个重要概念:“通三统”。

大略而言,新的受命王虽然要“大”自己那一“统”,但还得照顾一下先前那两“统”,比如周王虽然大量分封自己的同姓亲属和协助克商的异姓功臣,但他也封夏王之后于杞国,封商王之后于宋国,并允许他们保留各自原本的正朔和服色。

周武王这些事倒不是公羊家的一家之言,左学家、《吕氏春秋》《礼记》也都有类似的说法,只是细节上出入很大。而在名词概念上,别人说的也没有公羊家那么深刻和玄妙,比如《左传》用的词叫“三恪”。《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孔颖达《正义》解释这个“恪”字,说“恪”的意思就是尊敬,改朝换代的新王要封前代君王的后裔以示对前代君王的尊敬。(〔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五年孔颖达正义:恪,敬也。封其后示敬而已,故曰恪。)至于这“三恪”到底是哪三恪,有说黄帝、尧、舜之后裔的,有说虞舜、夏、商之后裔的。推想一下,“三”字未必是个实数,后儒因为附会实数的“三恪”才有了各自的编排。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宋成公路过郑国,郑文公准备设宴招待他,问皇武子该用什么规格。皇武子说:“宋国是先朝殷商的后代,对周朝来说是客人,周天子祭祀宗庙要送人家祭肉,人家来吊丧也要答拜,所以咱们的招待规格应该高一些。”郑文公如言而行,《左传》的评论认为这是合乎礼节的。(《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还入于郑。郑伯将享之,问礼于皇武子。对曰:“宋,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丧拜焉,丰厚可也。”郑伯从之,享宋公有加,礼也。)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黄父会盟,诸侯们商议安定王室的事情,赵简子安排诸侯的大夫们准备出供给周天子的粮食,宋国的乐大心却很不情愿地加以拒绝,说:“我们宋国是周朝的客人,哪有役使客人的道理?”(《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夏,会于黄父,谋王室也。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具戍人,曰:“明年将纳王。”……宋乐大心曰:“‘我不输粟。我于周为客?’若之何使客?”)

从这两条记载来看,宋国不但一点儿没有亡国后裔的窘迫,反倒地位超然,以客人自居(“于周为客”)。再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宋平公宴请晋国和楚国的大夫,“赵孟为客”,(《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杜预释为:“客,一坐所尊。故季孙饮大夫酒,臧纥为客。”杜预为说明“客,一坐所尊”而举的这个例子出自《国语·鲁语下》,是说公父文伯请南宫敬叔饮酒,以鲁国大夫露睹父为客。上菜的时候,给露睹父端上来的甲鱼有点儿小,露睹父大怒道:“等甲鱼长大些我再来吃吧!”当下便离席而去。公父文伯的母亲听说了这件事,训斥儿子道:“我那过世的公公曾经教导过我:‘祭祀的时候最要尊敬尸主,享宴的时候最要尊重上宾。’你上甲鱼用的是什么礼数,使上宾这样生气?”训罢便把儿子赶出了家门,足足过了五天,因为鲁国大夫的求情才让儿子回家。孔颖达《正义》说:“享宴之礼,宾旅虽多,特以一人为客”,这个客,就是特殊的上宾,周人待客的礼节由此可见。(〔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七年:客,一坐所尊。故季孙饮大夫酒,臧纥为客。……○正义曰:享宴之礼,宾旅虽多,特以一人为客。燕礼者,诸侯燕臣之礼也。经云:“小臣纳卿大夫,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乃云射人请宾。公曰:‘命某为宾。’宾出,立于门外,更使射人纳宾。公降一等揖之。”宾即客也。是客,一坐所尊也。“季孙饮大夫酒,臧纥为客”,二十三年传也。《鲁语》云:“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路堵父为客。羞鳖小。堵父怒,相延食鳖,辞曰:‘将使鳖长而食之。’遂出。文伯母闻之,怒曰:‘吾闻之先子曰:祭养上尸,享养上宾。鳖于何有?而使夫人怒也!’”是一坐所尊敬之事也。案《燕礼记》曰:“公与卿燕,则大夫为宾。与大夫燕,亦大夫为宾。”又《聘礼》:燕聘宾,则以上介为宾。此宋公享大夫,以赵孟为客者,《燕礼》谓与己之臣子燕,嫌卿敌公,故以大夫为宾。《聘礼》据特来聘者,敬其使人,故使介为宾。此则兼享晋、楚大夫,异于常礼,以尊敬霸主之国,故令赵孟为客。服虔云:“楚君恒以大夫为宾者,大夫卑,虽尊之,犹远君也。楚先歃为盟主,故尊赵孟为客。”案此享宋为主,非楚为主,服之妄也。刘炫云:“兼享晋、楚之大夫,不以屈建为宾者,宾唯一人,出自当时意耳。”)

据此,“客”与“恪”本或相通,所谓“三恪”,当是周之新朝对前代之后以上宾之礼待之。表面看虽然和公羊家的“三统”相似,但性质截然不同,“三统”各行正朔,“三恪”则仅为客礼,(〔汉〕刘向《五经通义》,《汉魏遗书钞》:二王之后不考功,有诛无绝。郑玄曰:王者存二代而封及五郊,用天子礼以祭其始祖、行其正朔,此谓通三统也。三恪者,敬其先圣、封其后而已,无殊异者也。)公羊家于其中显然增加了很多的理论发挥。

而“三恪”之形成,据宋遗民谢枋得说,要归功于伯夷、叔齐。谢在《上刘丞相书》里讲道,正是因为伯夷和叔齐的一番话,周武王和姜太公深有所感,这才赶紧封了殷商后人,于是“殷之后遂与周并王”。

如果谢枋得所说属实,“三恪”也就意味着殷、周之际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全祖望答疑解惑,说谢枋得生当蒙元灭宋的国难,编造这番说辞是为了延续宋朝国祚,二王并立的局面是无论如何不该出现的,更不是儒者所能说出口的。(〔清〕全祖望《武王不黜殷辨》,《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十八,《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787-1789页:或有问于予曰:“谢叠山《上刘丞相书》谓:‘纣之亡也,以八百国之师,不能抗夷、齐二子之论,武王、太公廪廪无所容,急以兴灭继绝谢天下。殷之后遂与周并王。……’”予曰:“叠山当元人既下江南,恩延宋祚,特有为言之也。不然,曾是‘民无二主’之旨,而儒者乃未之闻也哉?”)

的确,“三恪”绝不意味着并立,这就要和“三统”联系起来。“三恪”的说法很多,(〔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五年”孔颖达正义:《乐记》云:“武王克殷,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郊特牲》云:“天子存二代之后,犹尊贤也。尊贤不过二代。”郑玄以此谓杞、宋为二代之后,蓟、祝、陈为三恪。杜今以周封夏、殷之后为二王后,又封陈,并二王后为三恪。杜意以此传言“以备三恪”,则以陈备三恪而已。若远取蓟、祝,则陈近矣,何以言备?以其称备,知其通二代而备其数耳。二代之后,则名自行其正朔,用其礼乐,王者尊之深也。舜在二代之前,其礼转降。恪,敬也。封其后示敬而已,故曰恪。虽通二代为三,其二代不假称恪,唯陈为恪耳。)系统性和哲学性远不如公羊家的“三统”。三统轮流转,始终是一统为主,另外二统为辅,生生不息。静态地来看一个朝代,虽然三统并存,但要以一统为绝对主导。王闿运解释这个问题时说:“大一统”的“大”是“推而大之”的意思……《春秋》在春天的记事不但有“王正月”,还有“王二月”和“王三月”,这就表示《春秋》是三统共存的。虽然三统共存,但君主如果不先端正自己则不足以治理别人,所以圣人才用“王正月”表现一统之义而兼三统共存之实。(〔清〕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大谓推而大之也。书春三月皆有王,存三统也。不先自正则不足治人,故以王正月见一统之义而三统乃存矣。)

三统并存,以其中一统为大,很容易理解的是:这一统便是“正统”。正统的意义至关重要,所谓“正统之说立,而后人君之位尊”,这话出自方孝孺的《释统》,(〔明〕方孝孺《释统中》,《逊志斋集》卷二。)方孝孺在捍卫正统的问题上可谓知行合一了。对理论追溯渊源,即如何焯说“后世正统之说出于公羊”(〔清〕何焯《义门读书记》第十二卷,中华书局,1987年,第184页。)——“正统”这个我们耳熟能详的常用词,其词源可以追溯到汉代。有案可查的文献中最早出现的“正统”一词应该是西汉王褒应宣帝所出的题目而作的《圣主得贤臣颂》,其中有“恭惟《春秋》五始之要,在乎审己正统而已”,(《汉书·王褒传》。)这里的“正”字是作动词来用的。《大戴礼记·诰制》有“至正之统”,当是“正统”一词的初义,说的是历法上的道理,与《春秋》“王正月”正相呼应。(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第4页:再考《大戴礼·诰制篇》:“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明幽,雌雄也。雌雄迭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虞夏之历正,建于孟春。”此论“至正之统”一义,本于阴阳幽明之说,以明历正建春之旨。此“正统”说之初义,与《春秋》王正月正相应也。同书第8页:“统”之观念与历法最为密切,盖深为《周易》“治历明时”一义所支配。)

语义不断发展,历代对“正统”的论述也不在少数,著名者如欧阳修的《正统论》,赋正统论以新意,开篇并置两大原则,一是“君子大居正”,一是“王者大一统”,然后分别解释这一正一统:“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宋〕欧阳修《正统论》,《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267页。)由此可见,从“大一统”到“大统一”是顺理成章的,新的正统论便以此两大原则为判断标准,一为是否合乎道德,二为是否统一天下,个中名实之辨、褒贬之别,引起后来无穷争议。

欧阳修又有《明正统论》,说“夫所谓正统者,万世大公之器也”,(〔宋〕欧阳修《明正统论》,《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279页。)正统既然是“万世大公之器”,就不是只为一朝一代而设的。这是承自汉人的观念,即,开国之君所承的那个“统”是天统而非人统,也就是说,三统的真实属性是神性的而非世俗的,而在神性之下的世俗意义,就是要否定新朝与旧朝之间的传承关系,并且用改正朔、易服色的手段来割裂传统。《白虎通·三正》给过一个官方的“正统”解释:

“王者受命必改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袭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所以变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故《大传》曰:“王者始起,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也。是以禹舜虽继太平,犹宜改以应天。王者改作,乐必得天应而后作何?重改制也。《春秋瑞应传》曰:“敬受瑞应,而王改正朔,易服色。”《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民也。””

《白虎通》在这里翻来覆去地引经据典,无非是强调这一句“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向大家表明本朝之改朝换代是天意安排的,并非从前朝强夺。这个意思早在孟子那里就有过苗头,当初学生万章向孟子请教尧舜之禅让,孟子强调尧并不是把天下让给了舜,而是把舜向天做了推荐,最后是天决定把天下交给了舜。(《孟子·万章上》: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这个逻辑后来结合了家天下的观念,分明在说:每一代王朝都是各不相干的,交接的两者之间绝对没有继承关系。如果这个逻辑在古代当真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话,就意味着:一个有着延续性的“中国”的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秦朝就是秦朝,汉朝就是汉朝,唐朝就是唐朝,每个朝代分别是每个皇室的独立的私有财产。于是,下一个朝代不会以上一个朝代的版图作为自己王朝版图的合理依据。

由此还可以见到公羊学的另一个重要理论:三科九旨。其具体内容已见于董仲舒《春秋繁露》,被何休总结归纳,成为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所谓“三科九旨”,公羊家认为是《春秋》的核心纲领。“三科”,顾名思义就是三大科目;“九旨”,就是每一科目又分三小节,三三得九。

“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是谓一科三旨;“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是谓二科六旨;“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谓三科九旨。

还有另外一个说法。孔颖达引宋氏《春秋说》注:“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

两种三科九旨,谁是正解?可以认为两个都对,都阐释了《春秋》义理的一个侧面,到底信谁,“贤者择之”。(〔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问曰:《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其义如何?○答曰:何氏之意,以为三科九旨正是一物,若总言之,谓之三科,科者,段也;若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旨者,意也。言三个科段之内,有此九种之意。故何氏作《文谥例》云“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问曰:案宋氏之注《春秋说》:“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如是,三科九旨,聊不相干,何故然乎?○答曰:《春秋》之内,具斯二种理,故宋氏又有此说,贤者择之。)

这两种解释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主要意思却大致无二,都是在总结《春秋》的“书法”,大略而言就是:详略有别、亲疏有别、内外有别、褒贬有别。

所谓“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新周”有两解,传统意见说“新”字通“亲”,“新周”就是“亲周”,证据可见《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作《春秋》“据鲁,亲周,故殷”,《史记索隐》推测说:当时周王室势力薄弱,孔子特地表现出亲周的态度,告诉大家别忘记周天子是天下宗主。(《史记·孔子世家》: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索隐》:亲周,盖孔子之时周虽微,而亲周王者,以见天下之有宗主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文》也说过类似的话:“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时正黑统,王鲁,尚黑,绌夏、亲周、故宋……”及至清代,公羊名家孔广森推翻旧说,认为新周是个地理称谓:周平王东迁之后,本来住在王城,后来周敬王避难搬到成周,这个成周也就是“新周”,这种称谓上的变化就如同郑国迁国之后把新的落脚点叫作“新郑”一样。(〔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卷六:周之东迁,本在王城,及敬王避子朝之难更迁成周,作传者据时言之,号成周为新周。犹晋徙于新田谓之新绛,郑居郭郐之地谓之新郑云耳。)但孔广森的这个解释至少在语法上有点儿说不过去,恐怕也与事实不符。(成周、王城与洛邑之考证参见梁云:《成周与王城考辨》,《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5期。李民:《说洛邑、成周与王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1期。李民:《洛邑、成周与王城补述》,《中州学刊》,1991年第2期。)

至于“故宋”,传统意见大意是说,宋国是殷商之后,“故宋”就是把宋国当故人那样对待。宋国在周代确实地位特殊,如果按五等爵的制度,它是五等爵中最高等级的公爵国,而且被允许在国内保留殷商正朔,被周天子以客礼对待。孔广森对这个解释照旧持质疑态度,说翻遍《公羊传》,根本就找不到“故宋”这个词!(〔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卷六:治《公羊》者,旧有新周故宋之说。新周虽出此传,实非如注解,故宋传绝无文,唯《谷梁》有之,然意尤不相涉。是以晋儒王祖游讥何氏黜周王鲁,大体乖硋,志通《公羊》,而往往还为《公羊》疾病者也。)

至于“以《春秋》当新王”,前边有了新周的周,有了故宋的宋(殷商),按“三统”理论来看,第三个统该是谁?也就是说,周代的下一个朝代是什么朝代?

这问题看似简单:周朝之后是秦朝。但很多公羊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周朝之后的这个新朝代就是《春秋》里的鲁国,而孔子本人正是三统中的一统,甚至孔子本人就是《春秋》这个虚拟的新朝代里的无冕之王(素王)。

“以《春秋》当新王”,还有“托王于鲁”“托隐公以为始受命王”,这和董仲舒所谓的“王鲁”大略都是一回事。如果《春秋》真是孔子所作,如果《春秋》真有这层意思在,那么孔子大有僭越之嫌。况且,就算“素王”这个头衔是后儒所封,并未经过孔子本人同意,但“王鲁”无论怎么解释都是目无周天子的,可这岂不是和孔子一贯“尊王”的政治理念背离了吗?

在这个问题上,前文介绍过的苏洵的《春秋论》可以算是一篇不坏的辩护词,曲折委婉,多少有些勉为其难的感觉。公羊家们自然也有捍卫信仰的解释,但毕竟公羊义理在这点上的确没少受人责难,也没少刺激过保守派、激励过改革派。但是,如果诉诸考据的话,竟会发现这条义理很可能是从一个错别字上诞生出来的。《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作《春秋》“据鲁,亲周,故殷”,用的词不是“王鲁”而是“据鲁”,《史记索隐》的注释是:“言夫子修《春秋》,以鲁为主,故云据鲁。”答案很朴素,因为孔子是鲁国人,所以写书的时候以鲁国为本位,比如称呼鲁国为“我国”,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再看《公羊传》,其中既没有“以《春秋》当新王”的提法,也没有“王鲁”这个词,看来这概念怕是董仲舒、何休自创。可是,这二位都是当世儒宗,总不能为了义理正确而不顾证据和逻辑吧?

“新周”“王鲁”,于《传》无据,是为经学之中一则难缠的公案;“故宋”之说《公》《穀》二传也大有分歧,很难调和。(〔清〕朱一新《答问新周》,《无邪堂答问》,中华书局,2000年,第98页:问:新周王鲁,于《传》无据。宣十六年《传》之新周,孔巽轩以新田、新郑证之,似为直捷。答:经典中绝无以成周为新周者。宣十六年《传》:“成周者何?东周也。”上云“成周”、“东周”,下忽云“新周”,无此文义。如其说,则“外灾不书”三句成赘文矣。且即以新田、新郑解新周,而故宋黜杞,仍无说以处之,其说非也。(《公羊》之故宋与《榖梁》故宋绝异。巽轩牵合为牵合为一,亦非。大抵此书于公羊学尚浅。))及至现代,陈思林考证“王鲁”,认为这是被错别字害的:“王鲁”原本应该是“主鲁”,而“主鲁”就是以鲁国为主、鲁国本位的意思,也即司马迁所谓的“据鲁”。在古代文献里,“主”和“王”两个字很容易讹误,这一点之差,便凭空生出了一条春秋大义。(陈思林:《〈春秋〉和〈公羊传〉的关系》,《史学史研究》,1982年第4期。)

如果这样的话,这则春秋大义的发展脉络就是:先是“据鲁”或“主鲁”,“以我们鲁国为‘主’”,然后因为错别字的关系变成了“以我们鲁国为‘王’”,然后又变成了“以鲁隐公为第一任接受天命之新一轮委任的王”,然后又变成了“以孔子为王”,以三统理论来看,就是“三统轮流转,今年轮到鲁隐公(或者轮到孔子)”。

何休版三科九旨之二的“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于《公羊传》凡三见:一在隐公元年,即《春秋》的开篇;二在桓公二年,紧承隐公时代之后;三在哀公十四年,即《春秋》的最后一年。

这个“异辞”在哀公十四年的说法前文已见,在隐公元年则是为了解释《春秋》的“公子益师卒”:“何以不日?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这是说,《春秋》记载了公子益师的去世,却没有记下日子,这很让人不解,而《公羊传》给出的答案是:之所以没记下具体日子,是因为这件事太过久远了,传闻不一,一些细节已经搞不清楚了。

这实在是一个朴实无华的解释,说得也在情在理,而且单看“三传”对“公子益师卒”这句经文的不同解释,也就很能说明这个“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的道理了。《春秋》记载简略,“公子益师卒”寥寥五个字,既没交代这位死者的具体身份,也没交代他到底因何而死。从称谓上看,既称公子,当是鲁国的宗室成员,《左传》记了他的字:仲甫,说公子益师去世,但鲁隐公没有参加他的小敛,所以《春秋》不记具体日期。(《左传·隐公元年》: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而《穀梁传》又是一种说法,说按照常规,大夫去世都是要记下具体日子的,而《春秋》对公子益师之死却不记日子,这是为了表示对公子益师的厌恶之情。(《榖梁传·隐公元年》:大夫日卒,正也。不日卒,恶也。)

按照常规,凡大夫去世,《春秋》是会记载具体日期的,如《春秋·隐公五年》有“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春秋·僖公十六年》有“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辛巳、壬申,都有具体日期。杨士勋为《穀梁传》作疏,就是从这些例子来验证《穀梁传》的说法的。

那么,公子益师到底有什么罪过?“三传”全无记载,只是麋信有过一个说法,说公子益师不能防微杜渐,这就是他的罪过,假使他当初以正道辅佐隐公,隐公也就不会有让国之心,桓公也就不会有篡弑之意。杨士勋虽然摘引了晋人麋信这个说法,却也无可奈何地承认麋信之说再无旁证的。(〔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释曰:五年“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皆书日。今不书日,故云恶之。益师之恶,经传无文,盖《春秋》之前有其事也。麋信云:“益师不能防微杜渐,使桓弑隐。若益师能以正道辅隐,则君无推国之意,桓无篡弑之情。”所言亦无案据也。)其实仔细来看,麋信之论与其说是出于什么别人未见的史料,倒更像是出于事后诸葛亮的揣摩之心。

公子益师卒,这一件事,“三传”给出了三个说法。这些说法是否自洽另当别论,单单局面本身,已经很让人困惑了。在读者的眼里,这恰恰就是“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事情发生得太过久远了,真相实在不容易搞清了。

三个“异辞”还有一层意思,《公羊传·定公元年》有“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这是说《春秋》在记述孔子生活的定公、哀公年代时,语多隐晦,就算被记录在案的当事人(或谓定公、哀公,或谓掌握实权的季氏)读了《春秋》,也了解过对《春秋》相关文辞的解释,也不会看出其中记载了自己的罪行。

孔子为什么会这么做?司马迁说孔子著《春秋》,对古史可以畅所欲言,对时事难免多有忌讳。(《史记·匈奴列传》:太史公曰: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另见〔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定公元年:于是此孔子畏时君,上以讳尊隆恩,下以辟害容身,慎之至也。)这样看来,三个“异辞”不过是孔子的明哲保身之道而已,况且,若真如《公羊传·定公元年》所说,连事件当事人在看过《春秋》、问过解释之后也不明白其中褒贬,后人又有多大可能可以看懂?

倒是这里对曲笔之正当性的论证对后世影响很大。《论语》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春秋》又被解出了略外别内、掩恶扬善之义。刘知几谓自此以后,史家凡是事涉君亲的便多有隐讳,虽然按秉笔直书的标准有些亏欠,但名教赖此而存。(〔唐〕刘知几《史通·内篇·曲笔第二十五》:肇有人伦,是称家国。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亲疏既辨,等差有别。盖父为子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这是后话,而当下还有着一个问题:如果这样一个“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也能被当作三科九旨之一的话,这也能算是《春秋》的一个核心纲领吗?至少这与前边那个“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缺乏可比性。

事实上,这个所见、所闻、所传闻,被公羊家做了深刻的发挥,敷衍出了极其著名的“三世”之说。这个说法或许有着法家“三世论”的渊源,(《韩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商君书·开塞》: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把《春秋》记载的全部鲁国十二位国君的世代,按照由近及古的顺序分为三等,即所见之世、所闻之世、所传闻之世。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一说鲁襄公二十二年),所以鲁襄公之后的哀公、定公、昭公时代就是孔子亲眼所见、亲身所经历的时代,是为“有见世”;而在孔子刚刚出生和出生之前的襄公、成公、宣公、文公的时代,对孔子来说也不算距离太远,是为“有闻世”;而更以前的僖公、闵公、庄公、桓公、隐公的时代就要算是“有传闻世”了。孔子对这三个不同的世代,态度是不一样的。对于“有见世”这是孔子自己亲身生活的时代,批评起来就比较委婉;对于“有闻世”,批评起来就要直白一些了;对于“有传闻世”,议论起来就更加不留情面了。这就是亲疏有别、贵贱有别、内外有别、远近有别、轻重有别的道理。

被董仲舒这样描述出来的孔子好像有些堂而皇之地滑头,但董的道理是:好人做了坏事应该受到批评,坏人做了坏事也应该受到批评,但好人和坏人不该受到同样的批评,对好人的批评应该多一些含蓄才对,这才能显出贤与不贤之别。同样,对尊者的批评、对国内事务的批评,也应该按照这个原则来办。从道义上说,不该诋毁尊贵的人;从处世的智慧上说,也不该让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所以在发表议论的时候,对距离自己越近的世代,言论就越是谨慎。看孔子对自己所生活的昭公和哀公时代,批评起来就格外地委婉。所以说,进能安邦、退能全身,这就是《春秋》之道。

董仲舒举例以说明,《春秋·昭公二十五年》记载着七月上旬鲁国举行了一次求雨的雩祭,下旬又举行了一次。《公羊传》解释说:“下旬的雩祭其实不是雩祭,而是鲁昭公聚众要驱逐季氏。”那《春秋》为什么要这么写?因为昭公时代是“有见世”,这个雩祭是孔子同时代里发生的事,事件的主人公又是鲁国的当权人物,所以孔子的措辞才这么隐讳,这就叫作“微其辞”。

《春秋·文公十八年》记有“冬十月,子卒”,据《公羊传》的解释,“所谓‘子卒’,是说子赤死了;死了却不记日子,是表示哀恸;为什么哀恸呢,因为子赤是被弑而死。”文公时代属于“有闻世”,孔子对这时候发生的悲剧还能够感同身受,这就叫作“痛其祸”。

《春秋·庄公三十二年》记有“冬十月乙未,子般卒”,这就是“有传闻世”所发生的事情了,子般之死在性质上和子赤之死类似,但时隔太久,没有感同身受的体会了,所以也就记下了“乙未”这个具体日期,这就叫作“杀其恩”。(〔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辞也;子赤杀,弗忍书日,痛其祸也;子般杀,而书乙未,杀其恩也。屈伸之志,详略之文,皆应之,吾以其近近而远远、亲亲而疏疏也,亦知其贵贵而贱贱、重重而轻轻也,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恶恶也,有知其阳阳而阴阴、白白而黑黑也。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矣。诗云:“威仪抑抑,德音秩秩,无怨无恶,率由仇匹。”此之谓也。然则《春秋》义之大者也,得一端而博达之,观其是非,可以得其正法,视其温辞,可以知其塞怨,是故于外道而不显,于内讳而不隐,于尊亦然,于贤亦然,此其别内外、差贤不肖、而等尊卑也。义不讪上,智不危身,故远者以义讳,近者以智畏,畏与义兼,则世逾近,而言逾谨矣,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辞。以故用则天下平,不用则安其身,《春秋》之道也。)

董仲舒的这番议论,如果拿“三传”互相比照来看,就很成问题。比如昭公二十五年的两次雩祭,《左传》的说法就是“因为旱得太厉害了,所以又搞了一次雩祭”,(《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秋,书再雩,旱甚也。)而昭公攻打季氏是在同年九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九月戊戌,伐季氏,杀公之于门,遂入之。)至于《穀梁传》,给出的解释纯粹是在分析语法。(《榖梁传·昭公二十五年》:季辛,又雩。季者,有中之辞也。又,有继之辞也。)

抛开“三传”的分歧不管,董仲舒确实在公羊系统之内提出了一个貌似合理的解释,这就把《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记事中体例上的前后出入描述为孔子有意为之的,并在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但这与其说是董仲舒通过一番辛勤的钩玄索微而探明了孔子的隐义,不如说是他借着对《春秋》的诠释来构建自己的思想体系。

董仲舒的经学发端已经有了蹈虚之嫌,及至东汉,何休又在蹈虚的基础上再踏一步,发挥董的说法,认为在传闻之世,天下衰败,治道方起,所以才要严本邦与外邦之别,所以才要多照顾国内的事,少管一些国外的事,所以才要录其大者、略其小者;到了所闻之世,已经能见到一些升平气象了,这时候就不再严本邦与外邦之别了,大家都是华夏一家,该讲华夷之辨了,严华夏与夷狄之别;等到了所见之世,天下太平,华夷之辨也没必要再讲了,因为夷狄都已经被纳入了华夏系统,受封爵位,天下远近小大若一,所以到了这个时候,就该推崇仁义、反对那种用两个字取名的现象。(〔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劓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大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

取名不能用两个字,何休原文是“崇仁义,讥二名”。所谓二名,比如姓刘名禹锡、姓白名居易,按照公羊家的说法,这都是春秋大义所谴责,并要被严厉制止的。历史上还真有过对二名的严厉制止:王莽复古,就用“《春秋》讥二名”的道理严令大家起名都要起单名,影响甚至波及匈奴,(《汉书·王莽传上》:莽念中国已平,唯四夷未有异,乃遣使者赍黄金、币、帛,重赂匈奴单于,使上书言:“闻中国讥二名,故名囊知牙斯今更名知,慕从圣制 。”)所以在王莽之后的那段时间里,绝大多数人都是单名,即如三国人物刘备、关羽、张飞、赵云、曹操、孙权……全是单名。(〔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正集》卷十:世率以东汉无二名者,亦不尽尔,第以不甚显,故人罕知。余读《后汉书》及《通鉴》,得数十人识于后……)明代胡应麟甚至为了证明东汉也不是没有双名的人,特意从《后汉书》和《资治通鉴》中搜罗出几十个双名的例子,这也可见当时双名之罕见。

但问题是:“二名”为什么不应该?《春秋》当中有一些奇怪的笔法,比如把魏曼多写作魏多,把仲孙何忌写作仲孙忌,之所以这样写,《公羊传》给出的答案是:“二名非礼也”,所以孔子故意把双名写成单名,表示批评。(《公羊传·定公六年》: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运。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

春秋时代,人的姓名本来就很混乱,其实很难说把双名写成单名就真有什么含义。但《公羊传》既然这么说了,也就给了后人以发挥大义的余地。那么,暂且承认《春秋》存在着“讥二名”这个意思,而新的问题是:就算起了双名,也不过是小小的非礼罢了,而前述何休把“崇仁义,讥二名”放在一起来说,这两者的重要性天差地别,似乎不具可比性。

而何休这么说其实是大有深意的:从表面的功能意义而言,单名容易避讳,这对和谐君臣关系很有好处;而放宽视野来看,到了三世之中的所见之世,已然天下太平,就算想批评谁,也实在找不出什么坏人坏事了,便只能吹毛求疵地拿“二名”这种小事挑剔一下了。(〔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隐公元年:何氏云“《春秋》定、哀之间又致大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另见同书昭公元年:何氏云“为其难讳也。一字为名,令难言而易讳,所以长臣子之敬,不逼下也。《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大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二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然则所见之世,文致大平,二名者小过,犹尚讥之,况名不辟君,乃小恶之大者乎?当须正之亦可知矣。总三世言之,昭为大平之首,所以不讥二名,而定、哀之间乃讥之者,盖欲析而言之,未当孔子之身故也。)

但细考一下,讥二名的含义是否当真如此,殊难确定。《越绝书》有“《春秋》改文尚质,讥二名,兴素王……”,(〔汉〕袁康《越绝书》卷第十五·越绝篇叙外传记第十九,《中国野史集成》,巴蜀书社,1993年,第一册,第142页。)联系上下文来看,似乎单名属于质,二名属于文,这才是两者的区别所在。另外,《左传》也有一个“讥二名”的说法,和公羊家大不相同——《左传·昭公十三年》载楚国“弃疾即位,名曰熊居”,《礼记正义》引《异义》认为:公羊所谓二名是以双字为名,左氏所谓二名是指楚公子弃疾弑君即位之后改名为熊居这种情形。两说孰是孰非?考之周文王、周武王时代,有贤臣散宜生、苏忿生,都以双字为名,可见公羊家的说法不确。(〔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三:案《异义》:“《公羊》说讥二名,谓二字作名,若魏曼多也。《左氏》说二名者,楚公子弃疾弑其君,即位之后,改为熊居,是为二名。许慎谨案:云文武贤臣有散宜生、苏忿生,则《公羊》之说非也,从《左氏》义也。”)

若依此解,《左传》里的“二名”是指改名。宋代魏了翁有个统计,说古人没有改名的,只有三个弑君之人改过名,即楚公子围、(《左传》、《史记》皆未载,见于昭公元年《春秋左传正义》:灵王,公子围也,即位易名熊虔。)楚公子弃疾和吴公子光。(〔宋〕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一百九十:古人无改名者,惟有弑君者三人:楚公子围弑君而改名熊虔,吴公子光弑君而改名阖闾,楚公子弃疾弑君而改名熊居。)

如果真如魏了翁所说,改名和弑君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如此而“讥二名”自然有了强大依据。然而《礼记·曲礼下》又有“君子已孤不更名”的说法,是说父亲死后儿子不得改名,究其理论依据,郑玄说是“重本”,孔颖达说名字是父亲所取,如果在父亲死后改名便有遗弃父亲之意。(〔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曲礼下》正义曰:“已孤不更名”者,不复改易,更作新名。所以然者,名是父之所作,父今已死,若其更名,似遗弃其父,故郑注云“亦重本”也。)但从这个说法反推,父亲在世的时候改名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这便与魏了翁之说有了矛盾。

但无论魏说到底是事实、巧合还是吴、楚异于诸夏风俗,毕竟仅以散宜生、苏忿生便可以证伪公羊家的“讥二名”之说。但是,疑点并未就此定谳,因为《异义》忽略了公羊义理——陈立即辩护道:散宜生、苏忿生,公羊家岂有不知,只是《春秋》于定公、哀公时代无恶可贬,只好讥二名了。这恰是《春秋》义理之所在,是公羊先师的微言大义。(〔清〕陈立《白虎通义疏证·姓名》:文王时有散宜生、苏忿生,《公羊》岂不知之,徒以二名者过之微,至定、哀之间无他恶可贬,故但讥二名而已。故注以为《春秋》之制,此《公羊》先师微言大义也。)

至此,《春秋》到底有没有“讥二名”之义,如果有,到底其义为何,越发难以说清,“讥二名”背后的“三世说”也越发显得可疑。用不着现代人的眼光,古人也很难相信何休的这个三世之说是实事求是的。如果定公、哀公年间真是那样一个太平盛世,孔子又怎么会惶惶如丧家之犬?

何休的“三世说”在“事实正确”的层面上无可置疑地荒谬着,他自己也说所谓太平世只是“文致太平”,(〔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定公三年:定、哀之时,文致太平,若有相灭,为罪巳重,故皆书日以详其恶。〔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定公六年:《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二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而所谓“文致太平”,其实是不太平的,但作太平之文而已;(〔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定公六年:云《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者,实不太平,但作太平文而已,故曰文致太平也。)考察其理论内部,时而张三世、时而善复古,(《公羊传·昭公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舍中军者何?复古也。〔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善复古也。……○解云:襄十一年时,于司马之下为之置中卿之官,令助司马为军将,添前司徒司空之属为三军,逾王制,故于彼经云“作三军”以讥之。今还依古礼,舍司马,不复令作将军,故曰舍中军。)无法自洽,但无论如何,这在“义理正确”的层面上毕竟有着一番拨乱反正的特殊意义。甚至直到晚清,有人发现这样一个问题:自宋代以来人们就本着春秋大义而高喊攘夷,可越是攘夷,夷患反倒越大。梁启超回应这个问题道:《春秋》并不是这么讲的,“孔子之作《春秋》,治天下也,非治一国也;治万世也,非治一时也,故首张三世之义……”梁如此说,是针对晚清时局有的放矢,而且特别点明后世所谓夷狄,着眼点在于地域与种族,《春秋》所谓夷狄,着眼点在于政俗与行事。(梁启超:《春秋中国夷狄辨序》,《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8年,第一册(二),第48页。)其含义是:若不变法改良,我们这些汉人就沦为夷狄了,而那些种族意义上的域外之夷狄因其文化与政治的先进性已经超越我们而升格为华夏了。

梁启超的经学直承康有为,远绍董仲舒、何休,而这样一种普世主义的春秋大义,或起源于“一种对于‘万世法’蜕变为‘地方性知识’的忧虑”,(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三联书店,2004年,上卷,第750页。)毕竟经学(尤其是今文经学,更尤其是今文经学中的《春秋》之学)本来就是政治哲学,并不是纯粹的学术,而是要讲究通经致用,是要为时政服务的。以公羊学论,“地主阶级运用公羊学以自救的方式有二:一是世族地主阶级为了巩固原有的阶级地位而强调公羊学中的专制主义;一是新兴地主阶级为了争取新的统治秩序而运用公羊学中的改制思想”,是本于用世的。(杨向奎:《清代的今文经学》,《绎史斋学术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27页。)

“陶冶有无天事业,权衡治乱帝功夫”,(〔宋〕邵雍《瞻礼孔子吟》,《击壤集》卷十五。)讲到实用性,实用型的政治哲学的一般特点是:从长程来看总是要因时而变,而在一时一地又自然要归于一统才便于应用。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不要说经学家们的分歧,单是经典本身就互相冲突、莫衷一是,这就提出了一个统一经义标准的要求。

“如何统一”这个问题也可以被表述为:对不同的学说应该如何处理?最易被援引的论据就要算孔子诛少正卯一事了。桓谭《新论》讲孔子和少正卯同在鲁国,各自教学,少正卯的魅力不下孔子,使孔门弟子“三盈三虚”,只有一个颜渊始终不曾离开过孔子。孔子诛少正卯一事最早见于《荀子·宥坐》,(《荀子·宥坐》: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其真实性大有可疑,(详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5-57页。)其寓意却影响深远。俞樾引《易传》“阴疑于阳必战”来解释其中道理,说阴和阳如果势均力敌,必然会发生斗争。少正卯对于孔子来说正是“阴疑于阳”,其结果自然是“必战”,这就是《周易·坤卦》上六爻所表现的“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既然是这种你死我活的局面,那么孔子若不杀少正卯就无法治理鲁国,杀少正卯的人也一定就是孔子。(〔清〕俞樾《湖楼笔谈》,《九九销夏録》,中华书局,1995年,第264页:阴疑于阳,必战。诚哉是言乎。是故有孔子则有少正卯矣,有子产则有邓析矣。桓谭《新论》曰:“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同时。孔子门人三盈三虚,惟颜渊不去。”然则少正卯者,疑于孔子者也。……孔子不杀少正卯不能治鲁,然非孔子不能杀少正卯。)

“正邪不两立,王业不偏安”,对待异端不能手软,少正卯伏诛则“方令鲁国知王法,自此齐侯畏圣人”。(〔宋〕石介《摄相》,《徂徕石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84年,第51页。)政坛险恶,所以心思要敏捷,下手要迅猛,(〔宋〕苏轼《孔子诛少正卯》,《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2000-2001页: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或以为太速。其叟盖自知其头方命薄,必不得久在相位,故汲汲及其未去发之。使更迟疑两三日,已为少正卯所图矣。)当然,若能在“阴疑于阳”之前就防患于未然那就最好,尤其当理论分歧还属于内部矛盾的时候更应如此。汉代的儒学内部之争就很有几分“阴疑于阳”的气氛了,汉章帝召开的白虎观会议就是为了应对这一现象而做出的一次重大努力。会议结果是以今文经学统一分歧,编定《白虎通义》,以作为应对方方面面时政问题的权威工具书。

但这也自然带来了一个问题:以往的理论发展、学术辩难自此以后就变得既没必要,也不应该了。于是,今文学家也没什么微言大义了,古文学家本来就偏于纯学术,这一来就更加学术化了。经学依然火热,只是自然而然地政治味道渐淡、学术味道渐浓,以至于连篇累牍的章句训诂之学大大抬头了。以学术眼光来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在一些有识之士看来,把政治降格为学术,实在是不可容忍的。

其时经学的另一大潮流是神秘主义的谶纬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得说是官学一统的结果。儒家所传授的典籍本来是先代的“王官之学”,不同于《论语》《孟子》《墨子》《庄子》这些私家著述,两者之区别属于“王官学”和“百家言”的区别,《论》《孟》升格为经是后来的事。(参见汪中论孔、墨之争。〔清〕汪中《墨子序》,《汪中集》,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中华民国八十九年,第140页:世莫不以其诬孔子为墨子罪,虽然,自儒者言之,孔子之尊,故生民以来所未有矣,自墨者言之,则孔子,鲁之大夫也,墨子,宋之大夫也,其位相埒,其年又相近,其操术不同,而立言务以求胜,此在诸子百家,莫不如是。是故,墨子之诬孔子,犹老子之绌儒学也,归于不相为谋而已矣。)《汉书》载窦太后好《老子》,以此召问儒生辕固,辕固回答说“此家人言矣”,结果惹得太后大怒,把辕固关进了野猪圈。(《汉书·儒林传》:辕固,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窦太后好《老子》书,召问固。固曰:“此家人言矣。”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人圈击彘。)这个“家人言”就是说《老子》属于“百家言”,(参见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86-187页。)是私家著述,比不上儒家传承的先代王官之学。后来汉武帝独尊儒术(实为独尊先代王官学),确定汉家的官学典籍,那些在官学典籍之外的著述(尤其是新著)就更难受到人们的重视了。这个问题的影响力一直波及清代,经学与子学判若云泥。(参见〔清〕俞樾《左传异说》,《九九销夏録》,中华书局,1995年,第19页:经与子判然为二,不能合也。国朝李集凤著《春秋辑传辨疑》,事多主左,义多主胡,并尊之曰左子、胡子。左氏于数千年后忽有左子之称,良可怪矣。)看先秦诸子,老、庄、杨、墨……凡有想法的人都可以立一家之言,但从汉代独尊儒术之后,历代的顶尖思想家的立言之举几乎都要附着在儒家那寥寥几部经典之上。

汉代的谶纬只是这种风气的一个古怪的开端。官学典籍被确定了,人们的创造力又无法被真正遏止,解决之道就是跟风出书,把自己的新书在书名和内容上与经典挂上关系,附会为古代圣人之作,作为与经书相对应的纬书。为了把假戏作真,每每在书中用上天的启示、圣人的预言来凿实自家的正统身份。

神秘主义是那个时代轰轰烈烈的大风尚,甚至官方都要求以谶纬之说阐释五经,(《隋书·经籍志》:汉时,又诏东平王苍正五经章句,皆命从谶。俗儒趋时,益为其学,篇卷第目,转加增广。言五经者,皆凭谶为说。唯孔安国、毛公、王璜、贾逵之徒独非之,相承以为妖妄,乱中庸之典。故因汉鲁恭王、河间献王所得古文,参而考之,以成其义,谓之“古学”。当世之儒,又非毁之,竟不得行。魏代王肃,推引古学,以难其义。王弼、杜预,从而明之,自是古学稍立。)而即便像董仲舒这样的正统今文宗师,身上也有很多方的气质,一部《春秋繁露》也很难说是儒学的成分多些,还是方技的成分多些。

其实谶纬预言之类的东西古已有之,只不过当初都属于诸子百家各自的一家之言,影响力不算太大,汉朝谶纬却附身于经学之上,难免所惑者众了。(〔清〕全祖望《原纬》,《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十八,《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798页:铜符金匮,萌于周、秦之世。王泽既衰,伪言日起,但百家杂流,不过自名为子,而纬则窃附于经,是以儒者不免为所惑。)

于是,谶纬与儒家合流,形成了一场甚嚣尘上的造神运动,孔子的身世开始变得异于常人。据纬书《春秋演孔图》的说法,当初孔子的母亲有次在野外睡觉,梦中遇到了黑帝的使者,请自己去和黑帝梦交,还说她将在空桑之中生下一个儿子。孔母醒来之后若有所感,后来果然生孔丘于空桑。(〔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中册,第576页:孔子母徵在,游大泽之陂,睡梦黑帝使,请己已往梦交,语曰:汝乳必在空桑之中。觉则若感,生丘于空桑。)

空桑并不是一个寻常的地方。《吕氏春秋·古乐》说空桑是颛顼帝的住处,(《吕氏春秋·古乐》:帝颛顼生自若水,实处空桑。)而在另一个传说里,空桑一地的得名更是神奇。据《吕氏春秋·正味》说是一名女子怀孕之后梦到有天神叮嘱她,说如果臼里出了水就往东跑,不可回头去看,结果臼里真的出了水,女子也真的向东跑,但终于没忍住回头去看。这一看,看到整个村子都陷入了一片汪洋,而女子自己也因为违反了神谕而变成了一株树干中空的桑树。后来有侁氏的女子在采桑的时候发现这株桑树的树洞里有一个婴儿,便捡了回去,这个婴儿就是后来辅佐商汤成就王业的伊尹。(《吕氏春秋·正味》: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献之其君。其君令烰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孕,梦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东走,毋顾!’明日,视臼出水,告其邻,东走十里而顾,其邑尽为水,身因化为空桑”,此伊尹生空桑之故也。)

总之,一切都暗示着孔母所生之子将来定会非同小可,空桑之地也因为孔子的出生而变得更加有名了,(〔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干宝《三日纪》:徵在生孔子空桑之地,今名空窦,在鲁南山之空窦中。无水,当祭时酒扫以告,辄有清泉自石门出,足以周用,祭讫泉枯。今俗名女陵山。)但这样一来,孔子的生父就从人间的叔梁纥变作了天上的黑帝。父亲是黑帝,儿子就是玄圣,胸口天生六个字:制作定世符运。(〔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中册,第576页:孔子母徵在,梦感黑帝而生,故曰玄圣。孔胸文曰:制作定世符运。)

圣人到底是父母所生,还是感天而生,这是汉代今、古文经学的一个重要辩题,许慎和郑玄就为此打过笔墨官司。(〔汉〕许慎《五经异义》,《汉魏遗书钞》:《诗》齐、鲁、韩、《春秋公羊》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左氏》说圣人皆有父。谨案《尧典》“以亲九族”,即尧母庆都感赤龙而生尧,尧安得九族而亲之?《礼谶》云“唐五庙”,知不感天而生。(《生民》疏)驳曰:玄之闻也,诸言感生得无父,有父则不感生,此皆偏见之说也。《商颂》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谓娀简吞鳦子生契,是圣人感见于经之明文。刘媪是汉太上皇之妻,感赤龙而生高祖,是非有父感神而生者也?且夫蒲卢之气妪煦桑虫成为己子,况乎天气因人之精就而神之,反不使子贤圣乎?是则然矣,又何多怪?)但这个空桑的传说倒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因为《史记·孔子世家》就记载叔梁纥和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孔子的这个野合出身,直到现在还惹得很多人在打笔墨官司,认为这个难听的词语用在孔子身上,对于中华民族而言,大有渎神一般的罪过,殊不知野合本是周代的正当风俗,丝毫没有伤风败俗的意味,而在汉人那里,这个新版本的野合不但不是渎神,反而是在造神。唐代司马贞作《史记索隐》,既对这一古老风俗大感隔膜,大概也没机会见到汉代纬书(隋炀帝曾对纬书搞过一次相当严厉的禁毁活动(《隋书·经籍志》:炀帝即位,乃发使四出,搜天下书籍与谶纬相涉者,皆焚之,为吏所纠者至死。自是无复其学,秘府之内,亦多散亡。)),于是辗转弥合,把“野合”解释成叔梁纥老夫少妻,不合礼数。(〔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家语》云:“梁纥娶鲁之施氏,生九女。其妾生孟皮,孟皮病足,乃求婚于颜氏征在,从父命为婚”。其文甚明。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征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故《论语》云“野哉由也”,又“先进于礼乐,野人也”,皆言野者是不合礼耳。正义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毁齿,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故《家语》云:“梁纥娶鲁施氏女,生九女,乃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小女征在”。据此,婚过六十四矣。)(司马贞这个“为贤者讳”的做法大大符合公羊学的传统。(《公羊传·闵公元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在神秘主义潮流之下,孔子既是黑帝之子,便称玄圣。《庄子·外篇·天下》有“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玄圣与素王并称,两者又与帝王天子对举,使这个《天下》篇看上去很像是汉人的作品。

于是,孔子变成了摩西,《春秋》也就变成了上得天启、下垂万世的《摩西十诫》。黑帝之子的身份把孔子纳入了五德终始的轮回系统里,终于成就了他受命于天的素王形象。而在世俗的一面,经学的神学化也给儒家知识分子带来了一分神圣的使命感,所谓天、地、君、亲、师,其中君与师都是得自于天的,道统和君统一样有着神圣的源头,董仲舒、何休便都是乘着这一传统而来的。

令人奇怪的是,董、何各为两汉大师,后人对他们的评价却颇为不同,甚至迥然有别。王应麟谈到公羊学术,说董的“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两句话深得孔子心法,司马迁也从董仲舒那里学得了纲领之正。而考之《公羊传》,却发现书中并没有公羊学里大名鼎鼎的谶纬之文与“黜周王鲁”之说,推其原委,这恐怕都是何休搞出来的。苏轼说何休是公羊之罪人,晁说之也说何休有负于公羊之学,所谓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七缺这些名目都是何休私自的发明,本来就不是《公羊传》里的学问,何休还作《公羊墨守》要捍卫公羊学,实在没有道理。(〔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七“公羊”:汉武尊公羊家,而董仲舒为儒者宗。“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二言得夫子心法。太史公闻之董生者,又深得纲领之正。尝考公羊氏之《传》,所谓谶纬之文与黜周王鲁之说,非《公羊》之言也。苏氏谓:何休,公羊之罪人。晁氏谓:休负公羊之学。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七缺,皆出于何氏,其《墨守》不攻而破矣。)

对何休的评价如此之差,主要因为何休虽名为公羊大师,但过分脱离了《公羊传》的文本,自己生发出了许多奇谈怪论。这就让我们看到,所谓春秋大义,其实多是公羊大义、穀梁大义或者左氏大义,和《春秋》本身的关系不是很大。而在公羊大义之内,属于《公羊传》本身的内容竟然也不太多,反而有不少都是书中全然没有的何休大义。苏轼还有过这样一个评语:要说奇谈怪论,“三传”各自都有,但以《公羊传》为最,何休又从而附会了不少。(〔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七“公羊”翁注引苏东坡曰:“三传”迂诞奇怪之说,《公羊》为多,而何休又从而附成之。详见〔宋〕苏轼《论春秋变周之文》,《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76-77页。)

何休是否真的如此不堪,这话要两说。纯以学术而论,皮锡瑞认为何休之说自有师承,并非空穴来风,(〔清〕皮锡瑞《经学通论》,中华书局,1954年,“论存三统明见董子书并不始于何休据其说足知古时二帝三王本无一定”条:晋王接,宋苏轼、陈振孙,皆疑黜周王鲁,《公羊》无明文,以何休为公羊罪人,不知存三统明见董子书,并不始于何休,《公羊传》虽无明文,董子与胡毋生同时,其著书在公羊初著竹帛之时,必是先师口传大义,据其书可知古时五帝三王,并无一定,犹亲庙之祧迁,后世古制不行,人遂不得其说,学者试取董书三代改制质文篇,深思而熟读之,乃知《春秋》损益四代,立一王之法,其制度纤悉具备,诚非空言义理者所能解也。)即便退一步说,就算被何休发明出来的那些春秋大义确实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多,但联系一下何所在的时代,经学的神学化赋予了学者以神圣使命感,使他们生起了继承孔子而垂法立宪的雄心,而经学的章句化又必然会使这一雄心无法容忍。毕竟公羊学从董仲舒始就是以通经致用为学术之最高纲领的,治其学者“一是循规蹈矩,忠心耿耿地执行朝廷的政令,颇有政绩,如贡禹、褚大、左咸等;一是以《春秋》为最高法典,以《春秋》之义作为指导司法实践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如孙宝、吕步舒等人都有典型的例证。甚至连酷吏张汤也网罗儒生,精研《春秋》,以便在断狱时附会”。(马勇:《汉代〈春秋〉学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90-91页。)何休要“张三世”,把《公羊传》的所传闻世、所闻世、所见世敷衍为衰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如果纯粹在实事求是的立场上衡量,这分明就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当时任何一个稍有历史知识的平庸之辈恐怕也很难相信这样的谬论,遑论渊博的何休自己。但何休这里提出来的,并不是对过去世界的描述,而是对一个循序渐进的乌托邦理念的勾勒,是要让已经“堕落”为章句考据之学的经学恢复到它本来的政治哲学的身份。这也许未必就是“孔子”的门徒们应该做的,却一定是“素王”的追随者们义不容辞的,不惜为此屈就事实而附会理论。(参见汪高鑫:《论汉代公羊学的大一统思想》,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9月:不过,何休的这一思想更多地还是表达了一种理想。何休所谓《春秋》“三世”说,其实是“文愈治而世愈乱”的。对此,何休当然很明白。故当他用“夷狄进至于爵”的义例去解说“太平”之世的历史时,就难免会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如哀公十三年,《春秋》记曰:“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曰:“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解诂》则释曰:“时吴强而无道,败齐临晋,乘胜大会中国。齐、晋前驱,鲁、卫骖乘,滕、薛侠毂而趋。以诸夏之众,冠带之国,反背天子而事夷狄,耻甚不可忍言,故深为讳辞。使若吴大以礼义会天下诸侯,以尊事天子,故进称子。”在此,何休一方面指出吴“强而无道”这一事实,一方面又不得不囿于所定之例,而为吴进爵。)

周予同归纳经学三大派,论其特点与利弊,以一言蔽之:“今文学以孔子为政治家,以六经为孔子致治之说,所以偏重于‘微言大义’,其特色为功利的,而其流弊为狂妄。古文学以孔子为史学家,以六经为孔子整理古代史料之书,所以偏重于‘名物训诂’,其特色为考证的,而其流弊为烦琐。宋学以孔子为哲学家,以六经为孔子载道之具,所以偏重于心性气理,其特色为玄想的,而其流弊为空疏。”(周予同:《经学历史》序言,〔清〕皮锡瑞《经学历史》,周予同/注,中华书局,1959年,第3页。)

一个形象越模糊、越复杂,就提供了越多的诠释乃至于借题发挥的余地。“孔丘究竟是一个学者还是一个受天命的王,这是古文经学和今文经学的一个根本分歧之点。孔丘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神,这是古文经学和谶纬的一个根本分歧之点。”(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8年,中册,第245页。)因为这样的分歧,古文家诸经并重,今文家主推《春秋》,但古文家的学术也远远不是纯粹的,因为在他们眼里,孔子虽然仍在食人间烟火,但经由孔子所整理、传播的六经却是上古圣王的治世之道,颇有神学厚典的性质。所以在政治哲学的意义上,古文家意在取法于先王,今文家意在取法于孔子并向往后王(杨向奎即论公羊与荀子为同一学派,是儒家而近于法家,汉代所谓外儒内法,公羊学本身就含有法家因素(杨向奎:《〈公羊传〉中的历史学说》,《绎史斋学术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这问题其实就是复古与维新的问题。

复古的声音从来都是很强大的: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古时候一切都是好的,而世道越来越坏,一直坏到现在,所以要想扭转颓势,就得从典籍当中认真学习古代圣王之道并加以推行。但孔子也明明说过:“周代的制度是以夏、商两代之制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蔚为壮观,我主张周制。”(《论语·八佾》: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用现在的话说,孔子在这番话里表现出了进步的历史发展观。孔子还说:“齐国一有改革,便会达到鲁国的程度;鲁国一有改革,便会合于大道。”(《论语·雍也》:子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

所以,乌托邦在古代还是在未来,时人应该复古还是应该维新,这两派都能在同样的厚典中找到理论依据。这时再看何休的“三世说”,岂不正是“衰乱世一有改革,便会达到升平世;升平世一有改革,便会达到合于大道的太平世”吗?

何休主讲政治理念,而非历史事实;在时政精神上更多的是提倡维新,而不是或不仅仅是把乌托邦蓝图悬置在渺茫难求的上古时代;他曾受党锢之祸,闭门著书,以《春秋》为据,评议时政六百余条;党禁之后再度参政,又“屡陈忠言”。(《后汉书·儒林传》:太傅陈蕃辟之,与参政事。蕃败,休坐废锢,乃作《春秋公羊解诂》,覃思不窥门,十有七年。又注训《孝经》﹑《论语》﹑《风角七分》,皆经纬典谟,不与守文同说。又以《春秋》驳汉事六百余条,妙得《公羊》本意。休善历筭,与其师博士羊弼,追述李育意以难二传,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党禁解,又辟司徒。髃公表休道术深明,宜侍帷幄,幸臣不悦之,乃拜议郎,屡陈忠言。)再来体会王应麟、苏轼等人的那些评价,在董仲舒与何休的对比上,董也讲改革,但原则是改制而不改道,正朔、服色必然要改,但终究还是要“奉天而法古”,(〔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对于违反古圣之道的地方,“《春秋》变古则讥之”。(《汉书·董仲舒传》。)而联系苏轼等人生活的时代,政治生活正以王安石变法、新旧党争为核心,苏轼属于旧党,大体是要奉天法古、变古则讥之的,处于众矢之的的王安石则是要针对衰乱世,欲创升平世,乃至于改良升平世,欲创太平世,于是经学上的褒贬好恶是在时政背景下完成的,种种对古典文本的爱恨情愁其实都是及身之爱、切肤之痛。

及至清代中后期,公羊学复兴,常州学派甚至以公羊义理遍注群经,如《论语》“子张学干禄”一节,子张问孔子求官之道,孔子教之以言行谨慎之法,(《论语·为政》: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朱熹《论语集注》释之为孔子以此语使子张定心而不为利禄所动,(〔宋〕朱熹《论语集注》为政第二:愚谓多闻见者学之博,阙疑殆者择之精,慎言行者守之约。凡言“在其中”者,皆不求而自至之辞。言此以救子张之失而进之也。程子曰:“修天爵则人爵至,君子言行能谨,得禄之道也。子张学干禄,故告之以此,使定其心而不为利禄动,若颜、闵则无此问矣。”)何晏、邢昺的《论语注疏》更是贴近原文而罕有发挥,但到了刘逢禄《论语述何》这里,便以何休的公羊义理来做阐释,说这是“所见世”的情况,所以“上以讳尊隆恩,下以避害容身”,必须要慎之又慎。(〔清〕刘逢禄《论语述何》释“多见阙殆”:谓所见世也。殆,危也。定、哀多微辞,上以讳尊隆恩,下以避害容身,慎之至也。)再如刘的同门宋翔凤的《论语说义》,同样发挥公羊义理,认为《论语》当中也有微言大义,和《春秋》是一样的,(〔清〕宋翔凤《论语说义》二,《皇清经解续编》卷三百九十,第8页:《论语》为微言,故与《春秋》之辞同。)其评议《论语》也会说《论语》某某“是《春秋》之微言也”。

除此而外,更有大张旗鼓地用今文家的入世精神来为维新变法张目者。康有为阐发“三世说”,认为这是孔子的“第一大义”,并把何休的说法又推进了一步,把升平世、太平世分别和小康世界、大同世界联系起来,使大同观念风靡天下。(〔清〕康有为《春秋董氏学》,《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四),宏业书局,1987年,卷二“三世”:三世为孔子非常大义,托之《春秋》以明之。所传闻世为据乱,所闻世托升平,所见世托太平。乱世者,文教未明也;升平者,渐有文教,小康也;太平者,大同之世,远近大小如一,文教全备也。大义多属小康,微言多属太平,为孔子学当分二类乃可得之,此为《春秋》第一大义,自伪《左》灭《公羊》而《春秋》亡,孔子之道遂亡矣。)

小康和大同之理念经康有为的提倡,影响不小,但这本是《礼记·礼运》里的两个概念,而且原本是说上古时代才是大同世界,后来衰败堕落了才变成小康。(《礼记·礼运》: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已。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这是否真是孔子思想,后儒多有质疑,连带还质疑到以大同观念解释《春秋》的胡安国的《春秋传》,(〔宋〕吕祖谦《与朱侍讲元晦》,《东莱别集》卷八·尺牍二:比看胡文定《春秋传》,多拈出《礼运》天下为公意思,蜡宾之叹,自昔前辈共疑之。以为非孔子语。盖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而以尧舜禹汤为小康,真是老聃、墨氏之论。胡氏乃屡言《春秋》有意于天下为公之世,此乃纲领本源,不容有差,不知尝致思否?)而按照现代史家的解读,大同之世“正是共同生产、共同占有,并且实行着军事民主选举制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而小康之世则是“变公有制为私有制,变军事民主选举制为君主世袭制的阶级社会”。(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三卷上册,第200页。)所以康有为完全把大同和小康的次序颠倒过来,使《礼记·礼运》原本的复古主义倾向一变而为“三世说”的改良主义。严肃的学者们大多看不上康有为的这种学风,但这正是明大义而不拘小节、通经以致用的今文传统,与何休也算一脉相承了。

鄙薄何、康的学者大多把他们纳入较为纯粹的学术系统,而以学术标竿确实能衡量出他们说法中的很多问题,这不禁让人思考:假若经学义理(尤其是官学系统中的经学义理)遭遇考据上的扎实质疑,应该怎么办?这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当真、善、美三者不能统一的时候,应该如何取舍?

这样的问题确实是发生过的:西汉年间传出了几部古文写就的孔壁藏书,其中《尚书》比当时通行的以西汉流行文字写就的伏生口授本《尚书》多出十六篇,是为《古文尚书》。《尚书》的版本流传十分复杂,简而言之,西晋永嘉之乱,伏生本的《今文尚书》和孔壁本《古文尚书》的十六篇逸书全部失传,到了东晋,豫章内史梅赜(一作梅颐)向元帝献上了一部《古文尚书》,还附有西汉孔安国的解读。这部书后来成为官学正统,也是《尚书》的唯一传本,在唐太宗时代被纳入孔颖达编纂的《五经义疏》,在唐玄宗时代又改以楷书定形刻碑,这就是著名的唐石经,为后来一切版刻本的祖本。此后几朝几代,学生念书、士子科举,凡《尚书》用的都是这个版本。

宋代以来,这部《尚书》的真实性陆续受到一些怀疑,但要到清代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的出现才终于定谳,从此光环破碎,圣经跌落为伪书,阎氏的考据得到了广泛的信服。

这是比较令人尴尬的场面,比如《古文尚书》尤其是《大禹谟》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早被誉为“十六字心传”,而这正是理学之根基,(事关天理与人欲这一对理学核心概念。参见〔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三,《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312页: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又是所谓“大中之道”,(参见〔宋〕陆九渊《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第378页。)是“万世心学之祖”,也是当初东林党人所坚守的道德信条,而阎若璩却说它虽然“精密绝伦”,但是“盖纯袭用《荀子》”云云。(〔清〕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据乾隆十年眷西堂刻本影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44,246页。(案:近年“走出疑古时代”之风大兴,对阎若璩的考据也有了新的质疑,参见杨善群:《辨伪学的歧途——评〈尚书古文疏证〉》,《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事情到了这一步,学术问题就不再只是学术问题了,科举考试还要不要考这部书,这可是非常现实的难点。按说冒充圣人、臆造经典这种事实在是“上诬三代,下欺千载”,(〔清〕魏源《书古微例言上》,《魏源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115-116页:若伪古文之臆造《经》、《传》,上诬三代,下欺千载,今既罪恶贯盈,阅实词服,即当黜之学校,不许以伪经出题考试,不许文章称引,且毁伪孔《传》、伪孔《疏》及蔡沈《集传》,别颁新《传》、新《疏》,而后不至于惑世诬民。)似乎应该重办才是。当时便有人上书乾隆帝,建议把《尚书》中已被定谳的伪作剔除出去,科举考试不能再用伪书。

据龚自珍的记载,当时,身为翰林学士、帝王讲师的庄存与听说了这个消息,坐立不安,终于自言自语地说出了一句很要紧的话:“辨古籍真伪,为术浅且近者也。”这就意味着,相对于经学的政治意义来说,其学术意义是微不足道的;治经学要的是通经致用,而不是寻章摘句。这个意思再往下推,就是:只要是有用的,就算是假的又有何妨?况且圣经一废,必然会大大动摇世道人心,毕竟有太多被沿袭很久的政治理论都是出自伪《尚书》的。

庄存与举了几个例子,全是时人耳熟能详的至理名言。是的,看看《尚书》里边被证伪的篇目:如果《大禹谟》被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四句话也就跟着废了;“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会被废,而这一名言正体现出仁政之要义,使人思考刑与德之间的辩证关系;如果《太甲》被废,“慎乃俭德,惟怀永图”也就没了;《仲虺之诰》废了,“能自得师者王,谓人莫已若者亡”也就没了……这些都是百代不移、字字珠玑的至理名言,都是真正的圣人真言,借伪篇而得以保存下来,难道也要连同伪篇被一起废掉不成?

庄存与思前想后,越想越想不通,终于写了一部《尚书既见》表达意见。事件结果是很有些戏剧性的:这部《尚书既见》颇为学者诟病,而《尚书》伪篇的官学地位却因为庄存与的努力而得到了保全。(〔清〕龚自珍《资政大夫礼部侍郎武进庄公神道碑铭》,《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41-143页:阎氏所廓清,已信于海内,江左束发子弟,皆知助阎氏;言官学臣,则议上言于朝,重写二十八篇于学官,颁赐天下,考官命题,学僮讽书,伪书无得与。将上矣,公以翰林学士,直上书房为师傅,闻之……自语曰:辨古籍真伪,为术浅且近者也;且天下学僮尽明之矣,魁硕当弗复言。古籍坠湮十之八,颇藉伪书存者十之二,帝胄天孙,不能旁览杂氏,惟赖幼习五经之简,长以通治于天下。昔者《大禹谟》废,“人心道心”之旨,“杀不辜宁失不经”之诫亡矣;《太甲》废,“俭德永图”之训坠矣;《仲虺之诰》废,“谓人莫己若”之诫亡矣;《说命》废,“股肱良臣启沃”之谊丧矣;《旅獒》废,“不宝异物贱用物”之诫亡矣;《冏命》废,“左右前后皆正人”之美失矣。今数言幸而存,皆圣人之真言,言尤疴痒关后世,以贬须臾之道,以授肄业者。公乃计其委曲,思自晦其学,欲以借援古今之事势,退直上书房,日著书,曰《尚书既见》如干卷,数数称《禹谟》、《虺诰》、《伊训》,而晋代掇拾者百一之罪,功罪且互见。公是书颇为承学者诟病,而古文竟获仍学官不废。)

庄存与出身于常州今文经学世家,上承东林党人的经学传统,远溯汉学今文渊源。清代学者排斥宋学,推尊汉学,这是广为人知的,但清代考据之风的兴盛往往使人们误以为他们仅仅继承了汉代古文学派的章句传统,但是,如魏源追述庄存与为“真汉学者”,正是把庄与章句训诂的汉学家们区别开来,认为他才是真正继承了汉代今文经学通经致用的学风。经学要与时政相表里,如艾尔曼言,清代“今文经学兴起的时势是和珅事件。士人必须对这种明显违反王朝正当性的作为有所反应。其中一种回应是庄存与转向公羊研究……”(〔美〕艾尔曼:《经学、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Classicism, politics, and kinship: the Chang-chou school of new text Confucianism in late imperial China, by Benjamin A. Elman, 1990),赵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第14,16页。)而庄存与所下启者不乏名家,举其大者,有他的孙子庄授甲、外孙刘逢禄和侄孙宋翔凤,其中刘逢禄的今文思想又培养出了龚自珍和魏源这两位今文学家,以下余风之所及,就是康有为和梁启超了。

从这个过于简单的脉络看来,可以约略感受到,董仲舒与何休当年种下的那一粒充满乌托邦幻想的种子后来是在以一种怎样的精神艰难辗转地生根发芽的。无论怎样看轻所谓“张三世”的可靠性,乃至贬低所有三科九旨的学术价值,但是,一个虚假的理论真的可以唤起一场真实的革命。

再看三科九旨之三:“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春秋·成公十五年》有这样一条记载:“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鳅、邾娄人会吴于钟离”,是说叔孙侨如会合了晋国的士燮、齐国的高无咎、宋国的华元等人,与吴国代表在钟离会面。

这句话乍看起来无非是对一次外交活动的死板记录,一一罗列了与会者,交代了会面地点,仅此而已。但从语法上看,这里边存在一个问题:如果只是一一罗列与会者名单并交代会议地点的话,那就应该记作“叔孙侨如会合晋国某某、齐国某某、宋国某某……吴国某某于钟离”,而《春秋》却很奇怪地把吴国在最后单独提了出来。

稍微琢磨一下,《春秋》所要表达的意思大约是这样的:除吴国之外,其他都是中原国家,国境毗邻,所以叔孙侨如就先集合了中原诸侯的代表们,然后一齐向南,到钟离(吴地,今安徽凤阳东北)同吴国代表会面。更有可能的是,这次会晤是以中原诸侯为一方,以吴国为一方。(《左传·成公十五年》:十一月,会吴于钟离,始通吴也。)而《公羊传》的说法是:

“问:为什么把吴国单列出来?”

“答:是因为跟吴国见外。”

“问:为什么跟吴国见外?”

“答:因为《春秋》以鲁国为内而以诸夏为外,以诸夏为内而以夷狄为外。”

“问:王者是要天下一统的,哪来的内外之别?”

“答:统一天下是要由近及远的。(《公羊传·成公十五年》: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

统一天下要由近及远,这就是那个经典的修齐治平的思路。刘师培曾以此节证《公羊传》与《孟子》《大学》相通,“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也是这个道理。(刘师培:《群经大义相通论》,《刘申叔遗书》,影印民国廿五年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350页《离娄篇上》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案:《公羊传》云:“《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四夷”,又曰:“王者欲一乎天下,必自近者始”,即“天下之本在国之义”,此节可与《大学》首章参看。)

何休解释:所谓“内其国”,是把鲁国假托为京师,相对而言,“诸夏”也就是外土的华夏诸侯,为政者要先正京师,京师正才能正诸夏,诸夏正才能正夷狄,从此而天下一统,再没有了远近内外。这个解释可以在《论语》里找到源头。叶公问政,孔子说:“近者悦,远者来。”季康子问政,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所以正人先正己,统外先安内。(〔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成公十五年”:言自近者始也。明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以渐治之。叶公问政于孔子,孔子曰“近者说,远者来”;季康子问政於孔子,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是也。)清代公羊家刘逢禄《公羊何氏释例》阐发何休的观点,列举了一番由近及远、由内及外的正己正人之道,最后说道:“天子之不可正,则托王于鲁以正之;诸侯大夫之不可正,则托义于其贤者以悉正之”,(〔清〕刘逢禄《公羊何氏释例》卷四·诛绝例第九。)大得万世垂法之义,就连天子也要以《春秋》义法来“正之”的。

“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这是“其国(京师)—诸夏—夷狄”由近及远、由内及外的一个划分,鲁国既然被“托王于鲁”,在这个公羊系统里就拥有了京师的地位,大致相当于天子京畿,而吴国在这里就被当作了夷狄。

春秋时代,吴国确实是常被中原诸侯当作夷狄的。吴国人断发文身,不与中原同俗,也确实像是夷狄。但这一划分,就出现了一个新问题:楚国和吴国情况类似,如果吴国是夷狄,楚国也该是夷狄才对。但是,在《春秋·僖公二十一年》,记有“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楚国不但排名第二,还被称为楚子,按照何休发明的“七等”标准,称“子”是《春秋》最尊荣的褒奖。但是,如果按照“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标准,《春秋》这里应该和“会吴于钟离”的体例相同,写作“秋,宋公会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楚于霍”才对。

再看《春秋·宣公十一年》,记有“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如果按照“会吴于钟离”的体例,分明应该写作“夏,陈侯会郑伯,盟楚于辰陵”。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矛盾?

要解决这个矛盾,首先要用上“三世说”。僖公时代属于传闻世,按照《春秋》对传闻世的记录标准,应用于当时之天下的二分法是“内其国而外诸夏”——全天下分为两部分,一是“其国”(即鲁国),二是诸夏,所以在传闻世里,只要不属于鲁国的就算是诸夏,楚国自然也算诸夏,不算夷狄;而宣公时代就进入了所闻世,《春秋》的记录标准不一样了,“内其国而外诸夏”变成了“内诸夏而外夷狄”,天下不属诸夏即属夷狄,这样一分,楚国就不算诸夏而算夷狄了。

把“三世说”付诸应用,很好地解决了《春秋·僖公二十一年》的那个问题,但对宣公十一年的记载还是无法解释,这时候就要用到褒贬理论了:的确,即便按照三世划分,《春秋·宣公十一年》的楚国还是要被给予和“会吴于钟离”的吴国一样的待遇,但是,进入所闻世之后,楚国表现出了出色的君子之风,既然这样,就不该把它当作夷狄看待了。而吴国则不然,还是一副夷狄的嘴脸,比楚国差多了。(〔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成公十五年”:内其国者,假鲁以为京师也。诸夏,外士诸侯也。谓之夏者,大总下土言之辞也。不殊楚者,楚始见所传闻世,尚外诸夏,未得殊也。至于所闻世可得殊,又卓然有君子之行。吴似夷狄差醇,而適见于可殊之时,故独殊吴。……〔疏〕“《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解云:即经云“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以下是也。云内诸夏而外夷狄者,即经序诸大夫讫,乃言“会吴于钟离”是也。○注“不殊楚者楚始”至“得殊也”。○解云:即僖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之属是也。○注“至于”至“之行”。解云:即宣十一年“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者,是不殊楚之经也。言卓然有君子之行者,即彼注云“不日月者,庄王行霸,约诸侯,明王法,讨徵舒,善其忧中国,故为信辞”也。然则讨徵舒,明王法,胜郑而不取,令之还师佚晋寇之属,皆是卓然有君子之行矣。)

这可以说是一种打补丁式的解决方案,当旧补丁遇到新破绽的时候,就需要新补丁来弥合;或者说像是圆谎,当已有的谎言被指出有漏洞的时候,就用新的谎言来解释。最终的结果难免会是补丁越来越厚,谎言越来越多,而在致用的方面,在需要选择理论武器的时候,所能选择的范围也就越大。而另一方面:“即使是一种空想的机械史观,它也具有积极意义,因为它抛弃了《白虎通义》中‘夷狄者……非中和气所生,非礼义所能化,故不臣也’的狭隘大汉族主义论调,这种论调不是公羊的原有义,公羊原义诸夏与夷狄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何休没有因袭《白虎通义》,这是他的卓越处。”(杨向奎:《论何休》,《绎史斋学术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66-167页。)

但事情并未就此完结。何休的三科九旨虽然影响深远,及至清代,孔广森却不信何说而另立了一套三科九旨,即“《春秋》之为书也,上本天道,中用王法,而下理人情。不奉天道,王法不正;不合人情,王法不行。天道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王法者,一曰讥,二曰贬,三曰绝;人情者,一曰尊,二曰亲,三曰贤。”(〔清〕孔广森《春秋公羊通义》序。)虽说清代学术远胜前人,但是,以纯学术的眼光考订公羊学,这本身就走进了一个误区,于是“抛弃了何休的‘三科九旨’和公羊学的政治性等项特点,孔广森对《公羊传》所作的解释就失去了活泼的生命力,变成一般的朴学家的训诂考订文字,公羊学应有的思想上、哲理上的启发力量骤失”。(陈其泰:《清代公羊学》,东方出版社,1997年,第84页。)

张三世,带有乌托邦式的历史进化观;存三统,可以说是人道主义的历史循环论。两相结合,也许能得出历史发展呈螺旋上升的结论,而所有这些高深曲折的理论都是从“春王正月”这四个字上敷衍而来的。

从三科九旨的“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可以更好地理解存三统的意义。而张三世、存三统,当是最有别于《穀梁传》与《左传》之处的。魏源《公羊春秋论》论道,只有把握了这两项原则,才能正确解读孔子藏在《春秋》当中的微言大义,若舍此而解经,必会左支右绌、顾此失彼。要说以日、月、名、字为褒贬,《公》《穀》两家都是一样的,而两家之大义迥异,因为传《穀梁传》的穀梁子并非子夏的高徒,资质较差,所以只传章句而不传微言。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两家的后学中,瑕丘江公虽然与董仲舒齐名,但董学终于彰显于世。(〔清〕魏源《公羊春秋论下》,《魏源集》,中华书局,1976年,第132页:夫使无口授之微言大义,则人人可以属辞比事而得之,赵汸、崔子方何必不与游、夏同识;惟无其张三世、通三统之义贯之,故其例此通而彼碍,左支而右诎。是故以日月名字为褒贬,公、榖所同,而大义迥异,则以榖梁非卜商高弟,传章句而不传微言,所谓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者。此江公与董生齐名,而董生之业卒显欤!)

魏源师承刘逢禄,上及庄存与,自是公羊一脉,说这种话很有几分抬高自己、贬低别人的味道,正所谓“精于《公羊》者,尤憎《左氏》;习于太史者,偏嫉孟坚”,(〔唐〕刘知几《史通·外篇·杂说下第九》。)这是古来学者的通病,但魏源把张三世和存三统作为公羊学解读春秋大义的两大法宝,确是很有道理的。

与张三世不同的是,存三统确有几分符合古史真相,又实实在在地在时政当中被应用过。这是一段很曲折的历史。

据《汉书》,汉武帝派人找到了周王室的后人姬嘉,学习周武王封三恪的作风,封姬嘉为周子南君。到汉元帝的时候,又尊周子南君为周承休侯,地位仅次于诸侯王。周王之后算是安置好了,可既然要“存三统”,还得找出另外那一统的后裔,即殷商的后人。

这是一个疑点:为什么要找的是殷商的后人?如果按照“存三统”的原则,汉朝要安置的另外两统应该是汉朝的前朝和前前朝,即秦、周两朝,可为什么不去找秦始皇的后人,却要寻找殷商之后?一方面,秦朝因为国祚太短,就被忽略不计了;再者,汉初正名尊君的观念尚未成熟,《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于秦、汉间有楚的法统地位存在,马王堆汉墓帛书历表又有具列秦及汉初纪年而有张楚却无秦二世年号者,说明当时有尊重张楚法统之观念;(田余庆:《说张楚——关于“亡秦必楚”问题的探讨》,《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2004年。)再者,还要考虑到汉朝学者或许存在着为符合理论而修改事实的努力。

无论如何,三统跨过了楚、张楚与秦,由姬周而及于殷商,可殷商即便对汉朝来说也是个太过遥远的朝代了,大家找的大约都是宋国的后人。结果发现,宋国的后人已经分化成十几个姓,各地虽能找到一些大族,却怎么也排不清辈分。这一团乱麻该怎么理?匡衡这时候向皇帝上书,提出了一个候选人来。

这个人,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可以说他是宋国之后,也可以说他是鲁国先贤,他的谱系虽然也能追溯到殷商远祖,但大家通常不会太认真地考虑这个脉络。这个人,就是孔子。

孔丘姓子,孔是他的氏,前述“殷商后人已经分化成十几个姓了”,其实该是分化成十几个“氏”,只不过姓和氏的区别到秦汉以后基本消失。(雁侠:《中国早期姓氏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93页:姓氏制度产生后,经过商周时期的演变,到春秋战国时,姓氏逐渐混一。郑樵《氏族序》:“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顾炎武《日知录·氏族》:“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皆认为姓氏混称发生在汉代。其实,《战国策·赵一》中记载,知伯的谋臣知过见知伯不听其劝谏,料定知伯必败,为了避祸,而“更其姓为辅氏”。表明春秋战国期间姓氏已经混称。)孔丘姓子,确实是血统意义上的殷商之后,和现代人的“炎黄子孙”这种文化血统观绝不一样。于是,匡衡根据“诸侯不能守其社稷者绝”这一则春秋大义,认为当初作为殷商后裔的宋国从理论上说已经断绝,虽然《春秋》有“故宋”之义,但现在宋国的后裔们家谱排不清,宋国又早已不守其统而失国,所以应该另外再找个什么人来继承殷商之统。也就是说,这个人要继承的是商汤,而不是宋国,而《礼记》里就明明写有孔子自称“殷人”,正是合适的人选。

孔子先世图(清)江永《乡党图考》第一卷,《皇清经解》卷二百六十一。

匡衡的话在当时确实有些标新立异,很难让人接受。汉元帝就说匡衡的议论是“不经”——即“不符合经义”。

事情就这样被搁置下来了。到了成帝时代,国家遇到了一个极大的难题:皇帝一直没有子嗣。皇帝一直没有子嗣,这在当时属于一个专业问题,专业问题自然要听专家的,于是,治《尚书》和《穀梁传》的专家梅福给皇帝开了一股很长的药方,归结主要病因说:皇帝没有子嗣,原因出在孔子身上!

在理解梅福这个惊世骇俗的高论之前,首先会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生儿育女的问题说到底也是医学问题,这关经学家什么事?但在汉代,天人合一的观念很重,皇帝既然受命于天,如果一直生不出继承人来,那就只有一个解释:皇帝惹上天不高兴了。如果有野心家想要有所作为,这正是绝好的时机。当然,上天是不是真生气了,这一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人会很自然地把问题的原因追溯到天人感应的理论上去。所以,皇帝没有子嗣,皇位继承人的问题还是第二位的,皇帝本人的统治合法性首先就会遭受质疑。

既然这个问题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当然就会由政治理论家出面解决,梅福就是这样一个角色。

梅福的立论依据就是“存三统”。梅福说:“臣闻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塞也。善恶之报,各如其事。”大意是说:让别人活就是让自己活,堵别人的路就是堵自己的路,善恶报应,往往如此。

梅福说这话的时候佛教还没有传入中国,而佛教的因果观念本来也只是一种哲学上的因果律,和善恶报应并没什么关系。善恶报应的观念在中国本土早已有之,比如常被用作门联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看似佛经之语,却是《周易·文言》的本土文化。

话说回来,既然善恶有报、事出有因,皇帝没儿子肯定算个“恶果”,而“恶果”之存在必定有个“恶因”,这“恶因”是什么?梅福说:“陛下绝了人家的后,也就绝了自己的后。当初,秦始皇灭周,也灭了六国,一点儿不给人家的后代留活路,这就叫‘绝三统,灭天道’,结果秦朝二世而亡,皇族绝嗣。而周武王则不同,他才一克商,便立殷后于宋,立夏后于杞,以此表明三统相继,表明姬姓并非独占天下,结果周代享国长久。陛下如今就该种善因以求善果,寻找殷商的后人,把殷商那一统存续下来,您存了人家的后,您自己也就会有后了。”

梅福接着便努力论证为什么孔子应该算作殷商之后,于是,到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经过御用专家们从《左传》《穀梁传》《世本》《礼记》一众经典里的详细考证,孔子这“一统”的身份终于被确认下来了,皇帝下诏封孔子的后人孔吉为殷绍嘉侯,才过一个月,又使他晋爵为公,连带着还把那位周承休侯也进爵为周承休公,各赐了方圆百里的封地。至于殷绍嘉公这一称号开头的那个“殷”字,就在表明孔子这一系就是殷商的那一统。自此,“存三统”这个观念便从政治理论变为了政治现实。(《汉书?杨胡硃梅云传》:成帝久亡继嗣,福以为宜建三统,封孔子之世以为殷后,复上书曰:……臣闻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塞也。善恶之报,各如其事。昔者秦灭二周,夷六国,隐士不显,逸民不举,绝三绝,灭天道,是以身危子杀,厥孙不嗣,所谓壅人以自塞者也。故武王克殷,未下车,存五帝之后,封殷于宋,绍夏于杞,明著三统,示不独有也。是以姬姓半天下,迁庙之主,流出于户,所谓存人以自立者也。今成汤不祀,殷人亡后,陛下继嗣久微,殆为此也。《春秋》曰:“宋杀其大夫。”《穀梁传》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此言孔子故殷之后也,虽不正统,封其子孙以为殷后,礼亦宜之。何者?诸侯夺宗,圣庶夺適。传曰“贤者子孙宜有土”而况圣人,又殷之后哉!昔成王以诸侯礼葬周公,而皇天动威,雷风著灾。今仲尼之庙不出阙里,孔氏子孙不免编户,以圣人而歆匹夫之祀,非皇天之意也。今陛下诚能据仲尼之素功,以封其子孙,则国家必获其福,又陛下之名与天亡极。何者?追圣人素功,封其子孙,未有法也,后圣必以为则。不灭之名,可不勉哉!福孤远,又讥切王氏,故终不见纳。初,武帝时,始封周后姬嘉为周子南君,至元帝时,尊周子南君为周承休侯,位次诸侯王。使诸大夫博士求殷后,分散为十余姓,郡国往往得其大家,推求子孙,绝不能纪。时,匡衡议,以为“王者存二王后,所以尊其先王而通三统也。其犯诛绝之罪者绝,而更封他亲为始封君,上承其王者之始祖。《春秋》之义,诸侯不能守其社稷者绝。今宋国已不守其统而失国矣,则宜更立殷后为始封君,而上承汤统,非当继宋之绝侯也,宜明得殷后而已。今之故宋,推求其嫡,久远不可得;虽得其嫡,嫡之先已绝,不当得立。《礼记》孔子曰:‘丘,殷人也。’先师所共传,宜以孔子世为汤后。”上以其语不经,遂见寝。至成帝时,梅福复言宜封孔子后以奉汤祀。绥和元年,立二王后,推迹古文,以《左氏》、《穀梁》、《世本》、《礼记》相明,遂下诏封孔子世为殷绍嘉公。语在《成纪》。《汉书·成帝纪》:又曰:“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统也。昔成汤受命,列为三代,而祭祀废绝。考求其后,奠正孔吉。其封吉为殷绍嘉侯。”三月,进爵为公,及周承休侯皆为公,地各百里。)

顺便一提,要到八年之后的汉平帝元始元年,即公元元年,汉平帝追谥孔子为褒成宣尼公,(《汉书·平帝纪》:……封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孔子后孔均为褒成侯,奉其祀。追谥孔子曰褒成宣尼公。)这才是孔子本人被授予封号的开端。回顾一下这段历史:汉成帝是汉元帝之子,他虽然存了三统,但到死也没能留下子嗣,皇位只好由侄子继承,这就是汉哀帝,而汉哀帝也没生出儿子,继位的小孩子汉平帝是汉哀帝的堂弟。更为戏剧性的是,汉平帝没活多久,随着他的死,汉元帝的谱系便从此断绝。无可奈何之下,皇族对下一任继承人的血统标准只好放宽一步。于是,汉宣帝的玄孙刘婴被选中了,因为岁数太小,只被立为太子,称“孺子王”,而王莽走上前台,执掌朝政,自封为“摄皇帝”,以后便是新莽篡汉,汉室中绝。这样看来,在汉成帝当真存了三统之后,自己不但绝了后,甚至还亡了国,看来存三统也不很管用的。

当然,几家欢乐几家愁,存三统之后,汉王朝倒了大霉,孔子的后裔却因为这个政策而受益两千年之久,成为“与天并老”的文章道德圣人家。

再来关注一下那位没有子嗣的汉成帝:以现代人的观念来看,他没有子嗣,或许有什么生理疾患?但事实并非如此。汉成帝其实是有过儿子的,只是这些儿子既有早夭的,也有被赵飞燕姐妹在后宫偷偷害死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孔府的两千年传承,赵氏姐妹当居首功,这大概也算蝴蝶效应之一例吧?

三统说在东汉章帝时代衍生出一个惊人之论:存三统的含义是“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谨敬谦让之至也”,(《白虎通义·三正》。)很像是一点儿民主理论的萌芽,但是,说归说,这并不是对当时政治情况的纪实性描述。

自汉以后,三统、三恪伴随着五德终始说绵延了很久,但也总是论不清楚。汉代便多次改弦更张,及至唐代自居土德,但有时说是上承隋统,有时说是上承汉统——如果依照后者,就意味着汉唐之间的那些朝代尽被忽略不计,就像汉人忽略掉秦朝一样。(参见汪文学:《“唐承汉统”说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年2月。)宋朝也声称得国于后周的禅让,诏令封后周柴氏后人,“以示继绝之仁,为国三恪,永为定制”。(《宋大诏令集》卷一百五十六,中华书局,1962年,第589页:周恭帝后以其孙世世为宣义郎诏(政和八年闰九月二十七日):昔我艺祖受禅于周。周郭姓也。柴世宗已出为周后。嘉祐中择柴氏旁枝一名封崇义公。议者谓不当封周。然禅国者周。而三恪之封不及。礼盖未尽。除崇义公依旧外。择柴氏最长见在以其祖父为周恭帝后。以其孙世为宣义郎。监周陵庙。与知县请给。以示继绝之仁。为国三恪。永为定制。)还有人认为朝鲜这样的所谓外藩也是近似三恪的身份,是客人而非臣子。(〔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朝鲜,周封箕子于此,同三恪不臣。)九*九*藏*书*网

这道理实行起来,固然很有几分虚情假意的味道,却也有其好处。但这个传统到了明朝初年即告断绝,李唐和赵宋的皇族后人“数百年天地神人之主,降为编甿”。王夫之曾经为此很是扼腕叹息,说历代延续三统之传统,假归假,但至少可以使各朝代“前有所承,则后有所授”,可以“正中夏之大绪”,新朝选后妃也有了门当户对的家族,华夏传统可以由此而一直延续下去。毕竟华夏王朝与盗贼、夷狄排在一个序列里总是可耻的事。(〔清〕王夫之《噩梦》,《船山全书》,岳麓书社,1988年,第12册,第594-595页:三恪之封,自曹魏而下,攘人之天下,而姑以虚名谢疚耳。然迄于唐,介、酅之封,犹不失为天下贵。但承所窃之闰位,而非崇元德显功之嗣以修配天之事守,如唐舍汉后而尊宇文、杨氏,非帝眷之不忘,民心之不昧也。宋得柴氏之天下,遂废李唐之祀,其于柴氏也抑未尝为之显名,于兹偷矣。唯汉舍秦而崇殷、周,独得三代之遗意焉。洪武初,置此礼于不讲,乃使李、赵拨乱安民,数百年天地神人之主,降为编甿,顾授买的里以侯封。此当时赞襄诸臣自有仕元之慝,而曲学阿世以成乎大失,其罪不容逭也。李、赵之苗裔,于今未远,谱系非无可徵。且如汉室宗支,若长沙定王之后,散在江、楚者历四十余世,统绪尚未佚亡,而况于李、赵近而可稽乎!为中国之主,嗣百王而大一统,前有所承,则后有所授。沛国之子孙若手授之陇西,陇西之子孙若手授之天水,天水之子孙若手授之盱眙,所宜访求其嫡系,肇封公侯,使修其先祀,护其陵寝,以正中夏之大绪。而国家有纳后妃、降公主之典,自应于此族选之,选之不得而后及于他族,又清流品、正昏姻之大义也。一姓不再兴,何嫌何疑!而顾与盗贼夷狄相先后而不耻乎!以赫赫炎炎汉、唐、有宋之功施有夏,而顾不及妖贼张鲁之余孽,世受宠光,不待义夫而为之扼腕矣。敦忠厚立国之道以定民志,昭功德而俟后王,固不容不于此加之意也。另:若仅从“门当户对”而言,王夫之此论却嫌偏颇,如唐代婚姻,门阀甚至贵于皇室。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9年,下册,第6-8页。)

“休言傅粉何平叔,莫见焚香卫少儿”,(〔清〕吴伟业《萧史青门曲》,《梅村家藏稿》卷三,宣统三年武进董氏诵芬室刊。)这般景象于易代之际总是难免。王夫之其时正当亡天下之痛,感时伤事之情溢于言表,此后雍正朝倒是有续封三恪之举,颇有几分反讽意味。(〔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四“前明后裔袭封之特旨”条,《郎潜纪闻初笔二笔三笔》,中华书局,1984年,第385页:雍正二年,特旨令前明后裔,世袭侯封,姬客虞宾,屏藩永守,此三代兴灭继绝之盛典也。惟当时谕旨,称于箧中检出圣祖遗诰,因而补发云云,岂世宗之归美先皇耶?抑康熙一朝,反侧未定,山隅海岛,往往借前朝名号,潜煽殷顽;故三恪之封,迟回有待欤?圣作圣述,权衡至精,管蠡浅见,乌足以知之。)而事情的另一面是:周代开国存三恪也好,存三统也罢,其间道理既没有王夫之说的那样进步,也不像汉儒想象的那样玄妙。周人以宗法立国,极重亲属关系,前代王族与周族之间也确实有着姻亲关系,而汉代皇族与前代却不存在这种关系。王夫之的慨叹发于黍离之悲,唐宋两朝的三统实践发之于对政权合法性的需要,汉人则以自己的时代观念意图复古,在有意无意中犯了一个刻舟求剑的错误。当理论和事实冲突的时候,让位的往往是事实。

从《公羊传·隐公元年》的原文看,似乎只能把“大一统”理解为“重视开始”,现在的问题是:《公羊传》是解释《春秋》的,从《春秋》的文本能否推出“重视开始”这个意思,尚在两可之间,而把“大一统”解读为“在三统之中推重一统”,就离《公羊传》的本身又远了一步,当然离《春秋》就更远了。对一种学说“是什么”,常常难以判断,因为各种各样的解读往往并存,互相指责对方是修正主义甚至离经叛道,而解读虽然可以是多样的,却不可以是无所不包的,虽然难以从“是什么”做出判断,却可以从它的自我声称及其与其他学派的交火中表现出的“不是什么”来作理解。随着时代的发展,将会越来越难于说清儒家思想究竟“是什么”,只能小心翼翼地去观察它依然“不是什么”。

三统说虽然从《春秋》的文本当中难于合乎逻辑地推论出来,但它毕竟并不反对仁,也不反对礼,这就像社会主义学说可以有无数升级版,但不会有一种说法认为社会主义所追求的目标是奴隶社会。

三统说并不渊源于儒家自身。当初周人灭商,周文王接受了天命的委任,是谓“受命”,周文王也就是周人的“始受命王”,可当初商朝的开国先祖也是受过命的,两命不能共存,新命要把旧命革除才行,这就是“革命”。到了战国时代,天子式微,诸侯逐鹿,大家知道,新一轮的“革命”就要开始了,那么,谁才是新一任的“始受命王”?

天意从来高难问,上天怎么想,人类无从得知。但需求总是能创造供给,只要存在强有力的需求,就总会有人能生产出合适的产品。于是,天意虽高,拿望远镜也是能够看见一点儿影子的。这个望远镜,就是战国时代最为流行的五行理论,这一理论当是由大批从事时日占验的所谓日者“取材远古,以原始思维作背景,从非常古老的源头顺流直下”,(李零:《中国方术正考》,中华书局,2006年,第140页。)或者说是“源于占卜方法的数字化”,(李零:《中国方术续考》,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96页。)发展到战国时代,齐人邹衍名声最著。(参见饶宗颐:《五德终始说新探》,《饶宗颐史学论著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43-150页:五德终始之说,向来皆云出于邹衍;今以新旧资料合证之,实当起于子思。……)

邹衍的说法是:天命的更替就是五行的更替,天上和人间是相通的,人间的天子必然具备五行中的一行之德(这个“德”不是道德,而是属性),上天也会显现与这一德相应的祥瑞。但每一德都不是永恒的,等当前的这一德衰微了,五行次序中的下一德就会取而代之,如此轮流往复、生生不息。这就是五德终始说。

把五德终始说首次付诸实施的是秦始皇。按照五行次序,周代是火德,曾经出现过赤乌祥瑞,秦克周就是水克火,秦朝便是水德。这就要改正朔、易服色了。水德色尚黑,数字用六,比如一辆车要用六匹马来拉,还得是六匹黑马才好。这些事都是人力所能及的,但祥瑞到哪里找?

或许有需求就有创造,这时便有人对秦始皇说:秦国的先祖秦文公在五百年前一次打猎的时候猎获了一条黑龙,这明明就是水德的祥瑞,所以不必等了,祥瑞早就有了!

水德的秦朝就这样成为了人间现实。(《史记·封禅书》: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是一个需求导向型的社会,重要的不是事实,而是需求,有需求就有创造。

五德说流行于战国,大行于秦朝,三统说却是汉代的新产品。看看五行(五德),再看看三统,会很诧异地发现:这两者虽然一个是三,一个是五,可实质上没什么差别。按照五德理论,夏是木德,商是金德,周是火德,汉是水德(秦朝已经被忽略不计了),而按照三统说,夏是黑统,商是白统,周是赤统,汉又回到黑统。汉朝为什么是黑统,主要有两个原因。现实的原因大约是:刘邦当初发现秦朝所祭祀的天帝只有白、青、黄、赤四位,他很疑惑:“我听说天有五帝,怎么会只有四个?”自己一琢磨,很快就找到答案了:“原来是在等我来凑成五帝之数。”刘邦就这么立了黑帝祠,自居水德。(《史记·封禅书》:二年,东击项籍而还入关,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对曰:“四帝,有白、青、黄、赤帝之祠。”高祖曰:“吾闻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莫知其说。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命曰北畤。)但这么一来,汉朝和秦朝就同属水德了,这显然是没道理的。可是,木已成舟,解决方案也就只有把秦朝踢出五德系统,让汉朝的前代变成周朝了。

除了这个现实原因之外,公羊家还给出了一个理论原因:《春秋》是黑统之制,它虽是一部书,却也算一个统,能用《春秋》为国家宪法的天子就是黑统之君。如果以小人之心来推测一下,公羊家的言外之意就是:汉朝是黑统,那么,春秋学正好就是为黑统量身定做的国家法典,那么,皇帝要运用这部法典,就得重用我们这些人才行。

这两个原因哪个才是主因,只能各人有各人的推断了。但至少表面看来,三统说相对于五行说,并不能算一种必要的理论创新,更像是要以同类产品抢占市场份额。

当然,五德终始说以五行家言居多,三统说却更多地带有儒家思想的痕迹,而其内部也存在分歧——“董仲舒的三统说是截取五德说的下半截造成的,所以名为三统说,它的背景仍是五行说;而刘歆的三统说则大部分的背景却是三才说”,(童书业:《顾颉刚著三统说的演变案语》,《童书业史籍考证论集》,中华书局,2005年,第656页。)这里在儒家大背景下发生着今、古文经学的对立,简而言之,三统当中儒家的典型之笔就是“统三正”。

“统”是要和“三正”拉上关系的。董仲舒解释“统三正”,说:“正者,正也”,想来他的意思是说:“正月”的“正”(zhēnɡ)就是“正人君子”的“正”(zhènɡ)。董仲舒接着阐发:统要是正了,万事万物全都会跟着正了,一年最要紧之处也就是正月,若正其根本,枝节也会跟着正,若正其内部,外部也会跟着正,所以我们要效法这个“正”,所以君子说“周武王就像正月”。(〔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其谓统三正者,曰:正者、正也,统致其气,万物皆应而正。统正,其余皆正,凡岁之要,在正月也,法正之道,正本而末应,正内而外应,动作举错,靡不变化随从,可谓法正也,故君子曰 :“武王其似正月矣。”)

“周武王就像正月”,这个比喻即便在后现代作家的眼里恐怕也算得上前卫。据刘向《说苑》,说这话的“君子”正是孔子本人,而且孔子是用三位往圣前贤分别来比喻春、王和正月的:“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汉〕刘向《说苑·君道》。)无论如何,这一切都是为了说明在“五始”“通三统”“大一统”语境之下的“元年春王正月”是何等的重要,尤其是这个周历正月的出场,“正”(zhènɡ)得了开始就“正”(zhènɡ)得了后边的一切……好的开始不但是成功的一半,甚至是成功的一大半,所以《说苑·建本》说《春秋》之义“有正春者无乱秋,有正君者无危国”,《孔子家语》更直接把王者之道与《春秋》之道等同起来。(《孔子家语·致思》:孔子曰:“王者有似乎《春秋》,正其本而万物皆正。文王以王季为父,以太任为母,以太姒为妃,以武王、周公为子,以太颠、闳天为臣,其本美矣。武王正其身以正其国,正其国以正天下,伐无道,刑有罪,一动而天下正,其事成矣。《春秋》致其时而万物皆及,王者致其道而万民皆治,周公载己行化而天下顺之,其诚至矣。”)

这层道理曾被历代哲学阐发出无限的深意,比如左传学的第一位大学者刘歆有过以下铺陈之论: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汉书·律历志》)”

刘歆长篇大论,这里只是节要而录。从其说法来看,三统五始、太极两仪、阴阳五行、乾坤八卦,所有神秘主义内容几乎应有尽有。如果一个“元年春王正月”当真蕴含着如此奥秘哲理的话,读懂《春秋》真就可以经天纬地了。但遗憾的是,在后代专家的精密推算之下,在纯粹的历法意义上说,这个“王正月”却有可能搞错了,由于当时技术手段的限制,对历法的确定做不到那么严密。

《春秋》编年纪事,在时间记载上远非无懈可击。作为史书而言,这倒不能说是很严重的问题,但作为一部经书,而且是一部在日、月、名、字上充满了微言大义的经书,对记时的错误理解很有可能导致对官方政治哲学的严重误读,所以统校《春秋》历法的工作便显得十分要紧了。

早在晋代,杜预就做了这件工作,他编订了一部《春秋长历》,但限于条件,不但推算不精,反而平添出不少错误。此后直到清代,对《春秋》的历法推算才算渐渐成形。如清人邹伯奇《春秋经传日月考》,谈到隐公、桓公的正月之设本该建子却经常建丑,宣公、成公之后还常有建亥的时候,还常常经这么说,传那么说,所依历法各异。(〔清〕邹伯奇《春秋经传日月考》:《春秋》置闰乖错,隐、桓之正多建丑,宣、成以后又往往建亥,又有经传置闰各别者。)

邹的最后一点尤其会对一般读书人造成障碍,因为如果历法只有一说,即便推算错了,也很难看得出来,但如果对同一件事,《春秋》说是三月,《左传》说是五月,甚至《春秋》说是今年,《左传》说是明年,这就让人费解了,正如王韬所谓“合于经者不合于传,未免说有所穷”。(〔清〕王韬《春秋朔闰至日考》上卷,“鲁隐公元年正月朔日考”。另见〔清〕王韬《春秋朔闰至日考》中卷“春秋长历考正”隐公元年己未建丑:前年十二月十二日癸亥冬至,华亭宋庆云《春秋朔闰日食考》以四分术推之,得周正月朔日辛亥,则上年十二月也,五月朔庚戌,则此年四月也,十月朔丁丑,则此年九月也,又推得天正冬至在乙丑。)

这种现象,据《“侯马盟书”丛考·历朔考》:“我国东周时期,周王朝的历法比较混乱。由于不能对诸侯‘颁朔’(公布朔日),都是由各国的史官自己推算。鲁国自从文公以后,置闰往往不够准确,每逢闰月就不能在宗庙举行告朔典礼。所以,《春秋》一书所记的朔闰,有许多是不准确的……《春秋》写鲁国的历史。鲁国主要奉行周王朝的历法,正月应为建子。但是,因为历法混乱,正月在隐、桓二公时为建丑,而在庄、闵二公时,有时为建丑,有时又是建子。僖公时也大致如此,但偶然有时是建寅或建亥。文、宣、成三公时,大多数年份为建子,有时是建丑或建亥。襄、昭、定三公时大多为建子,有时是建亥。”(张颔、陶正刚、张守中:《侯马盟书》,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75页。另见《汉书·五行志》: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

历法如此不密,又不统一,连年份都可能是错的。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不看年、月,只看纪日,那么,就在鲁隐公元年的两年之后,“自《春秋》隐公三年(前720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至今,近三千年的日干支连续记载,未曾错乱,堪称为世界历史上最长的纪日法。”(饶尚宽:《春秋战国秦汉朔闰表》,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257页。)

当然,历法的准确与否,对政治理论是存在杀伤力的:如果当真如董仲舒所谓“统正,其余皆正”,那么《春秋》记载当中这许多的“统不正”倒可以解释这二百四十二年间礼崩乐坏、战乱频仍了。

《春秋》的历法问题早就让古代学者很伤脑筋了,既有诸侯国各行其历的现象(比如晋国用的是夏历),又有推算不准的情况(如前述),如此一来,《春秋》时不时就会给解读历史事件造成误导,还凭空让一些经师解读出许多深刻的微言大义。

于是,校订《春秋》历法便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从杜预的《春秋长历》到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中的《时令表》《朔闰表》,研究日益精湛。章太炎曾从义理出发推论出《春秋》使用周正,但再怎样无懈可击的义理、再怎样深刻的微言大义,最好也要建立在“事实正确”的基础上,即张之洞所谓“由小学入经学者,其经学可信”。(〔清〕张之洞《国朝著述诸家姓名略》,《张之洞全集》,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十二册,第9976页。)

以史实考据而论,现在已经基本可以断定两点:一是《左传》和《春秋》的历法龃龉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左传》杂采各国史料,而各国所用历法不一,《左传》也没做好统一校订的工作;(〔清〕顾栋高《春秋时令表》,《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1-2页。〔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91-95页。)二是《春秋·隐公元年》虽然“理应”用周正而建子,实际却是合殷正而建丑——如果按“三统”或“三正”的说法,《春秋》一开篇所用的历法就不是周正,而是殷正。

张闻玉《古代天文历法论集》考订结论是:“春秋前期无周正”,又从秦始皇改正朔而建亥的记载,推论“三正”之说当产生于春秋之后、秦朝统一之前。(张闻玉:《古代天文历法论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5页。)

饶尚宽也断言“三正”之说纯属虚构,因为在春秋时代和战国前期,还处在观象授时的阶段,并没有形成像样的历法推算;(饶尚宽:《春秋战国秦汉朔闰表》,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259页。)

历法的考据,夏代史渺茫难求,至于殷商,如果按常玉芝在1998年出版的《殷商历法研究》当中一个归纳性的说法,简直是令人绝望的:“殷商历法问题(包括殷商年代问题,天象记录问题)虽然经过中外学者近七十年的反复研究,发表的各种论作据笔者统计已近两百种……但到目前为止,学者们达成的共识似乎就只有一点:即认为殷商时期行用的是以太阴纪月、太阳纪年的太阴太阳历,即阴阳合历。但对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阴阳合历却意见不统一。”(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第6页。)

(清)成蓉镜《春秋日南至谱》

““日南至”即冬至,确认冬至的具体时间是古代历法推算的重点,章鸿钊《中国古历析疑》即谓“考我国之天文学实以‘定月建’与‘求日至’两大法为其始基”。(章鸿钊:《中国古历析疑》,科学出版社,1958年,第13页。)成蓉镜这里是以《古四分历》和《三统历》两相对照。”

“成蓉镜书名中的“日南至”出自《左传》。《左传》提到“日南至”共有两次:一是僖公五年,“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二是昭公二十年,“二十年春,王二月己丑,日南至”。恰恰清人徐文靖《管城硕记》中正是以此为证据来护卫“月改则春移”的旧说,反驳胡安国的“夏时冠周月”之论的:《春秋》是孔子的“尊王之书”,所谓“王正月”,是点明“周王之正月”,把“春”字放在“王”字前边,是表示王者效法上天,并非“行夏之时”的意思……所谓“日南至”,正因为日南至的时候按周历算是春天,不便在春天称“冬至”,所以改称“日南至”。(〔清〕徐文靖《管城硕记》卷九“春王正月”条,中华书局,1998年,第154页:《春秋》,夫子尊王之书。王正月者,明其为周王之正月也。冠春于王,明王者之法天也。冠王于正月,示天下以遵王之时也。胡《传》谓以夏时冠周月,盖夏以寅月为春。夫子于冬子月上加一春字,春正月以下,仍记周子月事也。殊不知周以建子为正,即以建子为春也。桓公八年:“春正月乙卯,烝”,《尔雅·释天》:“冬祭曰烝。”若周改月不改时,烝安得于春正月乎?……鲁冬至在周正月,《春秋》以前皆然。《春秋》谓之南至者,时以十一月为春,则不可以为冬至,直谓之南至耳。)”

另一方面是,如果涉及三统、五始这类问题,历史考据是一条线,政治理念又是另一条线。隐公元年不是周正建子而是殷正建丑,这个考订放到现在只是一个史实问题,可要是放在过去,不但有可能动摇经学根基——至少“五始”不全,“体元以居正”也居错了位,甚至更严重的是:还可能动摇国本,即政权之“统”不正!

那么,隐公元年这个历法之差会不会仅仅是一个细节小错而已呢?张闻玉在《铜器历日研究》里做过一个统计:《春秋》隐、桓、庄、闵四代共63年,其中49年建丑,8年建寅,6年建子;僖、文、宣、成四代共87年,其中58年建子,16年建丑,13年建亥。如此一来,“事实明摆着,春秋前期建丑为多,少数失闰才建子、建寅,而没有建亥的;春秋后期建子为正,少数失闰才建亥、建丑,没有建寅的。”由此出发追溯西周,“如果我们再用大量铜器历日验证,西周一代行丑正,不行子正。因为是观象授时,肉眼观察,必有失闰。少置一闰,丑正就成为子正;多置一闰,丑正就成寅正。个别铜器记载‘十四月’,说明西周历制粗疏,再失闰还不可避免。”(张闻玉:《铜器历日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8-20页。)

“三正”之说若被击破,经学家们开宗明义的春秋大义就要大打折扣了。“春王正月”也就少了些神秘感,多了些历法疑云。但是,即便在史实考据上已经可以板上钉钉,真正影响历史的却往往并非史实本身。在一些公羊家的政治理念里,“春王正月”断句为“春王,正月”一样是合情合理的,甚至是唯一正确的。而左学家也讲义理。就在对“元年春王正月”这句经文的阐释上,左学家的义理阐发不但不很逊色于公羊家(如刘歆之文,即便时至近代,大学者如章太炎虽然已经重视起了金文证据,但仍然推论这里的断句应当是:“春王,正月”,说“王”的真实含义就是三统),甚至在时代上也并不比公羊家为迟——能追溯到战国的吴起和汉初的贾谊身上。

章太炎议论《左传》,说公羊家之“五始”在《左传》里虽然未被明言,却也潜藏其意,只是少了个“公即位”,是为“四始”,而且,《左传》不仅叙事,也讲义理,对“元年春王正月”的义理阐释甚至比公羊家还早。

简述章说:《说苑·建本》载魏武侯向吴起打听“元年”的意思,吴起以“慎始”为议论,《贾子·胎教》也有类似的说法,而吴起和贾谊都是治《左传》的早期学者,在他们生活的时代里,《公羊传》还没有形诸文字,所以他们对“元年”义理的阐发肯定不是从《公羊传》中学来的。(章太炎:《春秋左传读》,《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二册,第60-63页。)

章太炎最后的推论稍嫌武断,因为《公羊传》那时虽然没有成书,口耳相传的事却未必没有。但无论如何,早期左学家对春秋大义的深刻阐发确是不争的事实。

一个“春王正月”,无限微言大义。大义越深刻,圣人的光环也就越耀眼。但圣人真是这样的吗?

圣人行事,自当如天日昭昭。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助于《论语》。《论语》里记了那么多圣人之言,虽然不少都是缺少上下文的,也很可能存在不少脱漏错简,但还是可以从中看出孔子的风格是朴实明朗的,而不是说谜语、打机锋的风格。

当然,有些圣人之言也许过于超前,所以虽不见容于当时,却可以行之于后世。顾炎武说,孔子当初对颜渊讲“行夏之时”,这议论并不是针对他自己的时代而发,而是通过颜渊传到汉武帝那里,终于在几百年之后让汉武帝实行了他“行夏之时”的政治理念。(〔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451页:孔子言“行夏之时”,固不以望之鲁之定、哀,周之景、敬也。而独以告颜渊。及汉武帝太初之元,几三百年矣,而遂行之。孔子之告颜渊,告汉武也。)

而同样是从孔子自己的言论里,王守仁则认为孔子不可能在一些原则问题上忽左忽右,所以,孔子既然说过“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灾及其身者也”,还说“吾从周”,而改变周朝正朔明明就是“议礼”,就是“制度”,那么,这就不是“从周”而是叛周了。

王守仁总结道:《春秋》之法,改变旧制的要批评,如鲁宣公搞初税亩;紊乱王制的要批评,如郑庄公归祊;无王命的要批评,如莒人入向。可这三种罪过的严重程度都远比不上对天子正朔的改变,如果鲁宣公、郑庄公以此来反诘孔子,孔子将以何言相对?(〔明〕王守仁《论元年春王正月》,《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14页:《春秋》之法,变旧章者必诛,若宣公之税亩;紊王制者必诛,若郑庄之归祊,无王命者必诛,若莒人之入向;是三者之有罪,固犹未至于变易天王正朔之甚也。使鲁宣、郑庄之徒举是以诘夫子,则将何辞以对?)

王这些话倒是重逻辑、重证据的,也延续着历代学者对公羊家的一贯质疑,但王是心学宗师,当然也有“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一面。王在那场著名的“龙场悟道”中写出的《五经臆说》现在只残存了十三条,第一条就是解释“元年春王正月”的,说“元年”之书在于“正始”,“元”分为乾元(天元)、坤元(地元)还有人元,一国之元在于君,君之元在于心。“元”在天为生物之仁,在人则为心。国君建元就是维新之始、正心之始、修身立德之始、三纲五常之始、休戚安危之始……(〔明〕王守仁《五经臆说》,《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76-977页:人君即位之一年,必书元年。元者,始也,无始则无以为终。故书元年者,正始也。大哉乾元,天之始也。至哉坤元,地之始也。成位乎其中,则有人元焉。故天下之元在于王;一国之元在于君;君之元在于心。元也者,在天为生物之仁,而在人则为心。心生而有者也,曷为为君而始乎?曰:“心生而有者也。未为君,而其用止于一身;既为君,而其用关于一国。故元年者,人君为国之始也。当是时也,群臣百姓,悉意明目以观维新之始。则人君者,尤当洗心涤虑以为维新之始。故元年者,人君正心之始也。”曰:“前此可无正乎?”曰:“正也,有未尽焉,此又其一始也。改元年者,人君改过迁善,修身立德之始也,端本澄源,三纲五常之始也;立政治民,休戚安危之始也。呜呼!其可以不慎乎?”)这种诠释方法和公羊家的“五始”非常接近,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守仁心学的一点儿端倪——虽然带有很大的主观味道,但和一些心学后辈思而不学的作风还是大相径庭的。

至此,看过了“元年春王正月”的诸多解说、诸般深意,如果从溯本求源的意义来讲,虽然可以排除一些误解,而真相如何始终难知。但毕竟,真实影响着两千年来政治与社会的正是这无穷版本的孔子,真正的孔子反倒是一个不很重要的角色。

《春秋》写下“元年春王正月”,却什么事情也没记,紧接着就写三月的事了。这实在是很奇怪的一个体例。杨伯峻解释说:“《春秋》纪月,必于每季之初标出春、夏、秋、冬四时,如‘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虽此季度无事可载,亦书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5页。)赵伯雄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推论出《春秋》应该经过某个人(无论他是不是孔子)的统一编纂。

无论如何,这一奇怪之处更像是体例使然,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经学家们对此却没少“大惊小怪”,因为在这“元年春王正月”里不但真的有事发生,而且是件大事,即鲁隐公即位。而且,考诸全书体例,一般来说,某位鲁君新上任的时候,都要记一笔“公即位”才是——当然,假如上一任国君是六月份死的,新国君接班,要到第二年元月才行即位之礼,(此例基本为后世沿袭,但也有例外,一年之中会出现两个元年。如〔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中华书局,1959年,第799页:一岁两元,本朝所无,惟景泰已称八年,而正月十七日英宗反正,改称天顺元年。)古时“立”“位”同字,古文《春秋》“公即位”写作“公即立”。(〔清〕惠栋《九经古义·仪礼下》: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经》“公即位”为“公即立”。)国君新立,境内改元,是谓改元即位。所以,元年春王正月,这正应该是鲁隐公改元即位的时候,从体例而言,这里的写法应该是:“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如此大事,还是全书开篇第一大事,却缺而不录,含义何在?

对这个问题“三传”都有解释,唯一遗憾的是:三种解释各不相同。

在公羊家那里,“公即位”是作为开宗明义的“五始”之一的,此处缺而不书必有缘故。《公羊传》的说法是:

“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

“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

“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

“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桓何以贵?母贵也。”

“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公羊传·隐公元年》)”

问:为什么《春秋》里不提隐公即位?

答:这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

问:成全隐公的心意?这怎么讲?

答:隐公本来打算着治理好鲁国之后把君位让给桓公。

问:隐公为什么想这样做?

答:桓公虽然年纪小,但身份高贵;隐公虽然年长,但身份卑微。可话虽如此,但他们之间的尊卑差别并不明显,国人也都弄不清楚。隐公年长而贤能,鲁国大夫们便拥立了他。隐公很想让桓公即位,但他如果在这个时候推辞君位而不受,又担心无法控制局面而无法使桓公上台;可如果这个时候就让桓公即位,又担心他年纪太小,众大夫不能辅佐他。所以隐公的即位其实是为了将来能让桓公即位而考虑的。

问:可是,隐公又年长又贤能,为什么就不能名正言顺地即位?

答:按照君位继承的规矩,在嫡子当中选立继承人要立那个年纪最大的,而不以贤能为标准,在庶子当中选立继承人要立那个身份最尊贵的,而不以年纪的长幼为标准。(“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问:桓公凭什么就身份尊贵?

答:因为桓公的母亲身份尊贵。

问:母亲身份尊贵,难道儿子的身份也跟着尊贵吗?

答:儿子因母亲而尊贵,母亲也因儿子而尊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上述就是《公羊传》对“公即位”问题的解释,由此还引出了两项影响深远的政治法则:一是“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二是“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而相形之下,隐公和桓公的即位真相倒变得次要了。

在《公羊传》这一段里,“適”通“嫡”,即指“嫡子”,(“立適”之“適”,这个字因为简体字“适”的缘故很容易造成误会。比如唐朝有个边塞诗人高适,还有个唐德宗李适,这两个人名如果都恢复成繁体字,写法是不一样的:高适变成了高適,而李适还是李适。两个字的读音也不一样,一个是高適(shì),一个是李适(kuò)。繁体字的“適”被简化为“适(shì)”,和繁体字中原有的“适(kuò)”字是完全无关的两个字,而“適子”既通“世子”,又通“嫡子”。)也就是正妻所生之子,嫡长子一般就是法定继承人。所谓“立適以长不以贤”,这是说,在选立继承人的时候,按规矩要立嫡长子,就算和这个嫡长子一母同胞的弟弟当中有人比他更为贤能,也不能选立弟弟。

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这是说,如果正妻无子(即没有嫡子),继承人只能在庶子里选择的话,这时候的选择标准就不是年纪的大小,而是要看谁的母亲身份更高贵。何休解释说:依照礼法,如果嫡夫人(正妻)无子,就立右媵之子;如果右媵也无子,就立左媵之子;如果左媵也无子,那就立嫡侄娣之子……

何休如此细腻其说,因为他还顾虑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即如果选立庶子也要按年龄来排序的话,那么,假若两位姨太太在同一时间生了儿子,这该算谁长谁幼?所以,避免这种纠葛的最好措施就是:庶子之间不比年岁,只比各自母亲的身份地位,这就能一清二楚了。(〔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谓適夫人之子,尊无与敌,故以齿。子,谓左右媵及侄娣之子,位有贵贱,又防其同时而生,故以贵也。礼,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皆所以防爱争。)

这般考虑,不可谓不周密。吕思勉曾在此感叹过:“立君之法,莫严于《公羊》。”(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44页。)但是,在我们看来,何休的顾虑似乎纯属多虑,因为就连双胞胎的出生还有一先一后,更何况是两位母亲分别生育?但是,那个年代里,何休的顾虑绝对必要。吕思勉曾专论“古人不重生日”,先引《礼记·内则》中古人生孩子、记生日的复杂手续,再引《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的一段故事,说昭公的两个姨太太快临盆了,一起住进产房,姨太太甲动作快,生了个儿子,要去汇报,可姨太太乙拦着她说:“咱们是一起来的,等我生了之后咱们一起去汇报吧。”三天之后,姨太太乙也生了儿子,可她没守约定,自顾自地去汇报了,结果弟弟成了哥哥,哥哥却成了弟弟。这样看来,在这种大家族里,新生儿是根据汇报的先后次序来确定长幼的,而且也并不在意孩子到底是在哪天生的。更加耸人听闻的例子是:据《史记·孟尝君列传》,孟尝君都长到很大年纪了,他父亲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儿子。(详见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68-269页。)那么,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还真就显出“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先进性了。

但是,这种继承法似乎仍然有着很不合理的一面:试想一下,如果庶子中的某一位明显具有唐宗宋祖之贤能,而嫡长子却只如徽钦二帝一般窝囊,大家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徽钦二帝”上台接班,“唐宗宋祖”却注定与最高权力无缘,难道能说这样的继承制度就是一项好的制度吗?

这当然不是一个好的制度,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这恐怕要算是一项“最不坏”的制度了。它看似很不合理,而在当时却有相当大的合理性。何休解释这一制度的用意,说:“皆所以防爱争。”

《吕氏春秋·审分览·慎势》引用慎子一个巧妙的比喻来阐释过这个问题:一只野兔在前边跑,后边有一百人在追,都想把兔子逮到。野兔无主,谁逮到就算谁的。这种情况之下,就算是尧圣人也会穷追猛跑,更何况一般人?但是,很奇怪,市场上兔子有得是,可路过的人很多却连看都不看一眼,难道他们不想弄一只兔子吗?不是的,因为市场上的兔子都是有主的,就算想要,难道还硬抢不成?古代帝王的继承法也是同样的道理,立天子不使诸侯猜疑,立诸侯不使大夫猜疑,立嫡子不使庶子猜疑。猜疑会产生争斗,争斗会引起混乱(疑生争,争生乱)。所以,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没了等级差别则朝廷乱,妻妾尊卑不分则家里乱,嫡子和庶子不加区别则宗族乱。所以,无论治理天下还是治理邦国,首要之务莫过于确定名分。(《吕氏春秋·审分览·慎势》:故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適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无等则朝廷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適孽无别则宗族乱。慎子曰:“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未定者,人欲望之也。由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

这一论述很容易让人想起孔子的名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和“必也正名乎”,尽管后者所谓的“正名”有可能是改正错别字的意思。(程树德:《论语集释》,中华书局,1990年,第891页引《论语古训》,似较合理。)无论如何,正名工作在当时确实是意义重大的,说到底,名分是个硬指标,谁都没法否认,而贤能与否却缺少人人认可的统一标准。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封建制度近乎于贵族民主专制,其“民主”以及强大的制度和习俗的惯性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最高领袖的权力,所以并不会像专制时代的极端情况那样,千百万人的命运几乎全要寄托在皇帝一人身上,生活如同无可奈何之下的赌博一般。因此,领袖的贤与不贤并不会对宗族与社会造成天翻地覆式的影响。另一方面,嫡长子继承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社会较为稳定,比如经常处于战争状态的秦人便不采取这一制度。(〔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昭公五年》:嫡子生,不以名令于四竟,择勇猛者而立之。)

说到这里,旧问题解决,却产生了一个新问题:既然名分如此清清楚楚地摆在大家眼前,隐公和桓公的继承权合法性问题又该怎么解释?如果这两人当中有一个是嫡长子,自然顺理成章地即位了事;就算两人都是庶子,在鲁惠公的正妻没有儿子的前提下,比较一下两人母亲的身份尊卑,这应该是一目了然的。而《公羊传》既然提出“桓公虽然年纪小,但身份高贵;隐公虽然年长,但身份卑微”,那自然该是桓公即位才对。

照这么说,即位的确实该是桓公,这就是“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继承原则了。据何休解释,隐公和桓公都不是嫡子(他们的父亲鲁惠公好像没生出过嫡子来),而桓公的母亲是右媵,在所有姨太太当中地位最尊,既然“子以母贵”,桓公便是当之无愧的合法继承人,而在他成为继承人之后,“母以子贵”,他的母亲也会跟着沾光,身份会从媵妾升为夫人。“母以子贵”的另一说(如何焯)是:姨太太如果生了儿子,身份就会按次序得到提升。(〔清〕何焯《义门读书记》第十二卷,中华书局,1987年,第184页:以子贵,谓有子则以次升为贵妾也。)

但是,从《公羊传》原本的说法来看,事情并不是那么一清二楚的,隐公母和桓公母的身份差异似乎是微乎其微的,所以搞得连鲁国人也不是很清楚她们到底谁尊谁卑。但这个解释很难站得住脚,因为如前所述,这种身份差异无论再怎么细微,也一定是有硬指标来区分高下的,怎么可能让人搞不清楚?经师们大约也觉得这道理可疑,于是何休解释说:两位母亲的身份高下当然是显而易见的,朝廷上的大夫们肯定也都清楚,《公羊传》所谓“国人不知”,只是说鲁国的国人对此不大清楚罢了。(〔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古者一娶九女,一嫡二媵,分为左右,尊卑权宠灼然,则朝廷之上,理应悉知。今此传云国人不知,明是国内凡人也。虽然,事大非小,若早分别,亦应知悉,故注言惠公不早分别,是其义也。)

但是,问题依然没得到圆满解决:只要朝廷里的大夫们知道尊卑原委,这应该就足够了,他们就有了充分的理由来拥立桓公,可他们为什么偏偏舍弃桓公而另立隐公?唯一的理由似乎就是:大夫们包藏私心,做了错事。

这理由还真是被公羊家承认的,弥合之论是:大夫们拥立隐公之事确实做得不对,但以褒贬为要务的《春秋》为什么不批评他们?因为这事发生在《春秋》记事之前,按孔子“既往不咎”的处事原则,就不予追究了。(〔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公子翚弑隐立桓公,仲遂弑赤立宣公,皆贬去公子以起见之。今此诸大夫废桓立隐,亦是不正,何故不作文贬之以见罪?正以在春秋前,欲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故也。)

《公羊传》在这里所展现出来的继承法,既是一种对历史上某种社会制度的分析描述,同时也是一套实用性很强的政治技术。尤其在何休等公羊家的细致解说之下,其中所蕴含的政治技术变得如此的具体而微,一旦读熟,马上可以拿来就用——就算没读熟,在实用当中遇到问题的时候也大可以临时抱佛脚,不像一些后儒那样大谈心、性、命、诚、敬、天理、无极、太极之类的字眼,方法论上“须从静中坐养出个端倪来”,(〔明〕陈献章《与贺克恭黄门》,《陈白沙集》卷二。)讲起来高深莫测、廓大无边,却长于务虚而短于务实。这便是学风随时代变化而使然。

相比之下,公羊学的这个继承法似乎只是实际的政治技术,而不是抽象、高妙的哲学理念,这也正是汉代学风的一种体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独尊的不是“儒学”,而是“儒术”,这两者并非同一个概念。现在所谓的“学术”一词,原本分别为“学”和“术”两个独立的概念。朱维铮考察这个问题,说司马迁给儒林或公卿作传的时候,“倘指学问或学人,必用‘文学’,倘指方法或手段,必用‘儒术’,二者从不混用。《汉书》也是如此,不过或改文学为‘经学’,或称儒术为‘经术’。那时为什么重视术学之辨?因为术贵实用,学贵探索。”(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页。)汉初从叔孙通到董仲舒,一众儒学名家(其实该称为儒术名家),无不是现实色彩很重的实用主义者。进一步说,当时所谓的“独尊儒术”,实际上就是独尊公羊学,董仲舒便是公羊学的一代宗师。而当时的所谓尊孔,原因也正在于《春秋》。《公羊传》附丽于《春秋》之后,《春秋》之学名为《春秋》,实为《公羊》;至于《论语》,在当时却无甚地位——即便在后来“四书”大行的时代,很多时候《春秋》之学仍属“大学课程”,“四书”只是“中小学课程”而已。

综合来看,春秋学当中,又先以公羊学为重,同为今文经系统的《穀梁传》有时会与公羊学并列争锋,而《左传》作为古文经,则长久以来被视为史学而非经学,又常常被批评为“不传《春秋》”(即《左传》单独是一部史书,和《春秋》并无关系(历代诸家于此议论极多,这里取〔清〕俞樾《茶香室丛钞》卷一“左氏是太史氏之流”条以见一斑:《北梦琐言》云:大中时,工部尚书陈商立《春秋左传学议》,以孔圣修经,褒贬善恶,类例分明,法家流也。左丘明为鲁史,载述时政,惜忠贤之泯灭,恐善恶之失坠,以日系月,修其职官,本非扶助圣言,缘饰经旨,盖太史氏之流也。举其《春秋》,则明白而有实;核之《左氏》,则从杂而无徵。杜元凯曾不思夫子所以为经,当与《诗》、《书》、《周易》等列;丘明所以为史,当于司马迁、班固等列。取二义乖剌不侔之语参而贯之,故微旨有所未周,宛章有所未一。按此即汉儒《左氏》不传《春秋》之说,唐人犹及见之,宋以后不复知矣。本朝为公羊学者,乃始大畅其旨。))。后来学风嬗变,《公》《穀》一度被《左传》压倒,甚至几成绝学,及至清代中晚期,公羊学才又在改良派的手里变成了变法维新的理论利器。

公羊学一向很重视政治上的实用性。从这《公羊传》一开篇便即看到其中“经术”而非“经学”的内容,果然细腻而实际。但公羊学付诸实用,好像也有过闹笑话的时候——清人俞樾《春在堂随笔》记录过自己和宋翔凤的一次聊天,宋先生感慨时下的士子不读经书,不通经义,引述《公羊传》时,竟把其中最简单的一个句子都理解错了,还居然拿高分了!俞樾说:你也别太苛责,人家好歹也算读过《公羊传》,至于引述经文不合本义的事情,古代早就有过。当初汉光武帝刘秀下诏立太子,诏书上说:“《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东海王刘阳是皇后之子,应该继承大统。”

俞樾议论道:皇帝诏书,用的正是《公羊传》“立子以贵”的道理,但“立子以贵”所适用的情况,是因无嫡子而于庶子中选立继承人,东海王刘阳既是皇后之子,自是嫡子,立嫡子的规矩分明是“立嫡以长”,看来这份诏书根本就没弄明白“立子以贵”到底是什么意思。俞樾很无奈地说:汉代通晓公羊学的大有人在,可这位执笔写诏书的人却糊涂到这种程度。宋先生您看看这段历史,也就别太苛责咱们当下的这些年轻人了!(〔清〕俞樾《春在堂随笔》卷四:宋于庭先生翔凤尝与余言:“近日士子,不读经书,不通经义,有学使以‘多闻阙疑’命题,一生文中用‘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语,居然高等。彼殆不知‘异辞’二字作何解也。”余谓先生此论亦太苛,此生毕竟曾见过《公羊传》。尚有并此二语而不知者,先生又谓之何?至于引经不合本义,古人亦或有之。汉光武建武十九年,诏曰:“《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按《公羊传》:“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所谓立子者,谓立庶子也。《公羊》此文,盖明立適立庶之不同,上言立適,下言立子,子对適言,则是庶子可知矣。建武诏书既云:“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则是主于立適也,而反引《公羊》立子之文,殆未知“立子”二字作何解乎?汉世多通《公羊》者,而当时秉笔之臣,卤莽若此,何责童蒙之深也?)

俞樾说的这件事,很像是权力曲解学术的一个例子,而事实上,俞樾讲得并不准确。当时光武帝是先有改立皇后之举(即废黜原来的郭皇后,改立阴丽华为皇后),而换皇后就意味着要换太子。于是,郭皇后所生的太子被废,阴皇后所生的东海王刘阳被改立为太子,即后来的汉明帝。所以,光武诏书中的“立子以贵”看似误解了《公羊传》所阐释的春秋大义,实则是有着很现实的政治隐义的——既然原来的郭皇后已经不再是皇后,而阴丽华成了新皇后,那么,皇后所生的长子当然该是太子,太子的生母当然该是皇后,于是,两任太子的一废一立也就顺理成章了。作为学者的俞樾只是提到了光武诏书中对经义的误用,却没提到这个“误用”在当时是别有用心而恰如其分的。

光武诏书这件事原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旧注即引用《公羊传》的这段名言:“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公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总之,不管光武帝诏书的对错与否,毕竟这是一个政治上灵活运用经术的经典例子。《公羊传》的嫡庶考量,后来在中国历史上影响过一些极著名的事件。当然,批评者也是有的,洪迈《容斋随笔》就曾谴责《左传》和《公羊传》各有所谓“春秋大义”遗祸后世,其中就有这个“子以母贵,母以子贵”。洪迈说:后世有多少人拿这句话遮脸来废长立少、以妾为妃,数不胜数。(〔宋〕洪迈《容斋续笔》卷二“二传误后世”条:自《左氏》载石碏事,有“大义灭亲”之语,后世援以为说,杀子孙,害兄弟。如汉章帝废太子庆,魏孝文杀太子询,唐高宗废太子贤者,不可胜数。《公羊》书鲁隐公、桓公事,有“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之语,后世援以为说,废长立少,以妾为后妃。如汉哀帝尊傅昭仪为皇太太后,光武废太子强而立东海王阳,唐高宗废太子忠而立孝敬者,亦不可胜数。)

洪迈说得不错,也许再顽强的经义也难免要屈从于政治现实吧。但细考之下,洪迈的这个批评却有一些拿现实解读历史的嫌疑——从战国以后,事情确乎像他批评的那样,就算讨了妓女为妾,宠爱之下,也大可以想办法把妓女生的儿子立为法定继承人,(《史记·赵世家》:太史公曰:吾闻冯王孙曰:“赵王迁,其母倡也,嬖于悼襄王。悼襄王废嫡子嘉而立迁。迁素无行,信谗,故诛其良将李牧,用郭开。”〔汉〕刘向《列女传》卷七·孽嬖传“赵悼倡后”:倡后者,邯郸之倡,赵悼襄王之后也。前日而乱一宗之族。既寡,悼襄王以其美而取之。李牧谏曰:“不可。女之不正,国家所以覆而不安也。此女乱一宗,大王不畏乎?”王曰:“乱与不乱,在寡人为政。”遂娶之。)然后,本着“母以子贵”的原则,谁还敢再提孩子的母亲当年的卑微出身呢?但是,在春秋时代乃至西周,从天子到诸侯、卿大夫,婚姻行为基本属于“等级内婚制”,婚姻关系尤其要讲求门当户对,所以上述那种例子实在是属于“非礼”的。明代刘绩《春秋左传类解》还曾特意给过这样一条注释:“按照礼制,就算妾的儿子被立为继承人,这个妾也不能被升为夫人。”(〔明〕刘绩《春秋左传类解》卷一“母以子贵”注:礼,妾子立则无得为夫人。)

再者,按照公羊家的说法,那时候即便娶妾也一样是要求门当户对的。(这里所谓的“娶妾”和春秋以后的概念有别,稍后详论。)可以设想:如果一位权贵三妻四妾,这些女人当中既有大家闺秀,也有小家碧玉,还有从良的妓女,这些女人各自努力生儿子(孩子毕竟是她们后半生的重要保障),那么,在继承人的问题上,“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原则当然是大大有用的;但是,如果这三妻四妾无一例外全是大家闺秀,甚至全是一户人家里嫁过来的大家闺秀,身份的高低贵贱又能有多大的差别呢?由此可以对公羊学的这个继承法提出两个问题:一、渊源何在;二、否属实?

渊源问题稍后再说,至于是否属实,早有人有过怀疑,因为就“母以子贵”这个原则来看,分明意味着灰姑娘可以做王后,丑小鸭可以变天鹅,这与周人森严的等级制度显然有些龃龉。王晖在《古文字与商周史新证》里分析说:

“周代的宗法制度是建立在血缘宗族关系之上的君位继承法,要实行这种君位继承法,首先必须严格区别嫡庶关系。嫡庶之分,是为了立贵,目的是在成群的妻妾嫔妃中确定母后之子的地位。而母后一般都出身较高,非王室诸侯则为贵族阶层,然后再通过聘定、送迎、告庙、婚礼等一系列程式而确立下来。子以母贵,而母贵一般又是以母方势力、地位为背景来决定的。这种以母贵来决定嫡子的身份地位,是天生素定的,一般不掺杂人为的因素——这就是《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所说的周礼“王后无適(嫡),则择立长。年均以德,德均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需要说明的是,汉儒所说的“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公羊传·隐公元年》),前对后错。“子以母贵”确实符合西周春秋时代的宗法制,而“母以子贵”则是战国以来宗法制度崩溃、中央集权逐渐形成之后的现象,并不符合周代宗法制的要求。(王晖:《古文字与商周史新证》,中华书局,2003年,第209页。)”

王晖这番话,指出“母以子贵”为后儒新说,并非周人旧制,这话不错,而“母后一般都出身较高”云云却和公羊家的意见颇有矛盾,因为按后者的说法,诸侯结婚是谓“一聘九女”,这“九女”都是同姓贵族,身份上高低贵贱的差异并不是非常显著的。

在这个问题上,陈锦城考据“‘立嫡立长’之原则在春秋时期并无明显史料以资证明”,至于“母以子贵”之说,则很可能是公羊家为了迎合时政而自创来的,如果把话说重一点,就是曲学阿世。

按陈的分析,汉代后妃大多出身微贱,但就当时情形而言,这似乎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春秋时期诸侯林立,贵族遍地,王子、公子和公主许许多多,门当户对的等级内婚制自然可以大行其道,但到了西汉,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异姓诸侯如韩信等人被剪除殆尽,同姓诸侯又不能通婚,王室的配偶不到民间去寻还能到哪里去寻?这就“无形中打破了等级的观念。上位者对等级观念一趋淡薄,遂予后妃的身份,有了更大的包容性”。(陈锦城:《鲁隐公研究》,国立中山大学中国文学系硕士论文,2004年,第2章第3节。)

陈考诸汉朝自高帝至武帝的后妃史事,推论有:一、在《公羊传》著于竹帛之前,“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之说可能已是当时的俗语;二、在汉武帝被立为太子之后,这一继承原则才真正得以确立,而自武帝以后,皇后与太子都遵循此说,因为它很符合皇帝本人的利益;三、司马迁曾在董仲舒门下学过公羊学,他在《史记·殷本纪》里对于纣王即位的那段涉及“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记载可能受了董仲舒的影响;四、董仲舒和胡毋生治公羊学正在汉景帝时期,“当董、胡二人在著于竹帛而成《公羊传》一书时,是否有可能把其经学立场一并加入,一方面讨好景帝以利于学官,另一方面成就自己之学说,则谁也不敢保证其必无”。(陈锦城:《鲁隐公研究》,国立中山大学中国文学系硕士论文,2004年,第62页。)

陈之推论中,对于第四点“谁也不敢保证其必无”,同样“谁也不敢保证其必有”,第三点也殊难确证,因为《吕氏春秋》对于商纣王继位的类似记载显然成于司马迁之前,第一点也属推测而无铁证,只有第二点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确从武帝之后,“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继承原则才真正以孔子思想这一光辉身份而大行其道,影响中国历史两千年之久。

那么,对于史书读者而言,从中就可以读出两种真实,即“真实的事实”和“真实的影响”。在《春秋》里恐怕很难找到“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这个“真实的事实”,但这并不妨碍经学家们把这“当作”一种“真实的事实”。

并非“真实的事实”本身,而是这种被“当作”的“真实的事实”,在社会与政治上产生着“真实的影响”。这就是社会学所谓的“托马斯定理”,即“如果人们将某种情境定义为真实的,那么这种情境就会造成真实的影响”。比如,人们认为是女巫造成了干旱,所以要烧死女巫,在这个时候,女巫与干旱无关这个“真实的事实”对于女巫的自救来讲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与此相近的是所谓的“自证预言”,比如人们“相信”某家银行将要破产而去疯狂挤兑,结果这家本来毫无问题的银行果然破产了。

“子以母贵,母以子贵”,无论其初始状况如何,毕竟在后来的社会里被奉为了天经地义。如《三国志》注引《典略》,公孙瓒历数袁绍十大罪状,第九条就援引“《春秋》之义,子以母贵”,说袁绍的母亲身份卑贱,袁绍却承继家业,实在忝污王爵,有辱宗族。(《三国志·魏书八·二公孙陶四张传》注引《典略》:春秋之义,子以母贵。绍母亲为婢使,绍实微贱,不可以为人后,以义不宜,乃据丰隆之重任,忝污王爵,损辱袁宗,绍罪九也。参见吕思勉:《嫡庶之别》,《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625页。)

但是,抛开社会惯性来看,这一堂而皇之的继承法则,后来究竟对政权与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多大的助益,恐怕也只能从道理上作出推衍而很难从实例中寻求验证。比如终有宋一朝,帝位的继承情况便很有几分反讽意味:赵翼有过统计,皇后、正位后所生太子,只有靖康(钦宗)、德祐(恭帝)二帝,而这两位皇帝居然全是失国之君。(〔清〕赵翼《廿二史箚记》卷二十四“宋皇后所生太子皆不吉”,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15-416页:真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则李贤妃也。仁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则李宸妃也。神宗之为皇太子,其母本高皇后,然生帝时尚在英宗潜邸,未为后也。哲宗由皇太子登极,其母朱德妃,亦非后也。惟钦宗生时,其母王氏已册为后,故钦宗以嫡长为皇太子,后即位,竟北迁于金。……统计有宋一代,皇后、正位后所生太子,只靖康、德祐二帝,而二帝皆为失国之君,此理之不可解者。)再从嫡长子继承制度来看,宋太祖死后不传子而传弟,传闻这是宋太宗赵光义“烛影斧声”的篡弑阴谋;宋钦宗被金兵虏走之后,其弟康王赵构趁乱登极,是为宋高宗。这两位得国不正的皇帝却都能享国长久,而最合法的那两位皇帝,却分别是北宋和南宋的末代帝王,如果汉儒能看到这些历史,大概只能去怪天理不彰了。

事情更有后话:待公羊学式微,这一则春秋大义便渐渐不为人知了。明代万历年间轰动一时的“争国本”事件里,神宗皇后无子,神宗皇帝不喜欢为他生下第一个儿子的王恭妃(原为慈宁宫宫女),偏爱为他生下第三个儿子(皇二子夭折)的郑贵妃,欲立三子朱常洵为太子,而大臣们本着不可废长立幼的原则力争不已。皇太子选立问题,关乎纲纪伦常,是国之大本,这一争就是十几年之久。直到时过境迁,清人俞樾批评明代争国本的那些骨鲠忠臣不通公羊学,不明春秋大义,明神宗的情况明明适合庶子继承法里的“立子以贵不以长”,郑贵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当之无愧地该被立为太子。(〔清〕俞樾《明代争国本诸臣论》,《宾萌集》卷一,《春在堂全书》,光绪九年重定本:有明一代士大夫喜名誉、好议论,乃宋以来之积习也。其争大礼、争国本,稍有依违即为公论所不容,以今论之,大礼之议互有得失,而其争国本者,亦未为得也夫。光宗生于万历十年,福王生于十四年,相去才四岁。是时神宗春秋尚富,国赖长君之说固无取也,且《春秋》之义,立嫡以长,立庶以贵,神宗孝端王皇后无子,则光宗与福王皆庶也,非所以论长幼也,论贵贱也矣。……有明诸臣未读《春秋》者矣。……诸臣不知《春秋》之义,区区以长幼之说争之,何其陋也。记曰:天下无道,则辞有枝叶。其明人之谓欤!)

这事情如果发生在汉代就会简单得多。明代经学不昌,继承的又是宋代理学传统而非汉代公羊传统,重哲学而轻政术,重内圣而轻外王,经学在实政技术层面越来越不受重视了。

立嫡与立长的问题和媵妾问题都还没有结束,再看《穀梁传》对《春秋》“元年春王正月”的解释:

“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

“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

“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

“将以让桓也。让桓正乎?曰不正。”

“《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隐不正而成之,何也?将以恶桓也。”

“其恶桓何也?隐将让而桓弑之,则桓恶矣。桓弑而隐让,则隐善矣。善则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先君之欲与桓,非正也,邪也。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隐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千乘之国,参见〔清〕俞樾《春在堂随笔》,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页引日本物茂卿《论语征》“千乘之国”条:万乘、千乘、百乘,古言也。谓天子为万乘,诸侯为千乘,大夫为百乘,语其富也。如千金之子,孰能计其曩之藏适千而言之乎?古来注家,布算求合,可谓不解事子云矣。另参〔清〕俞樾《湖楼笔谈》,《九九销夏録》,中华书局,1995年,第192页:“千乘之国”,马、包异说,当以包说为长。子路曰:“千乘之国。”冉求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盖子路所说者,百里之国,故冉求从而递减之为六七十、五六十也。)蹈道则未也。”

“元年春王正月。”本月虽然无事可记,(参见〔清〕廖平《重订榖梁春秋经传古义疏》:“无事”谓不言即位。)但《春秋》也要表明“正月”,这是为了慎重地对待开始(“谨始也”,按:这是和《公羊传》的“大一统”如出一辙的)。

问:为什么不记载鲁隐公即位的事?

答:这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愿。

问:那《春秋》是怎样成全隐公心愿的?

答:《春秋》这是表明了隐公并没有要做国君的打算。

问:那隐公为什么不打算做国君?

答:因为他想让桓公来做国君。

问:让桓公来做国君,这样做对吗?

答:隐公这样是不对的。(“不正”)

问:《春秋》的精神是成全好人好事,鞭挞坏人坏事。(“《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既然这样,隐公的做法是不对的,《春秋》又为什么要成全他?

答:成全隐公,是为了贬斥桓公。

问:为什么要贬斥桓公?

答:因为隐公当了一段时间之后正要让位给桓公,桓公却把隐公谋杀了,这件事显示了桓公之恶。而隐公有让出君位之心,可见隐公之善。

问:既然隐公让位是善的,为什么又说他的做法不对?

答:因为《春秋》推崇的是大义而非小恩小惠,伸张的是道义而非邪门歪道。(“《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信,申字,古今所通用。〔清〕钟文烝《春秋榖梁经传补注》:郑君《士相见礼》注曰:古文伸作信,《儒行》注曰:信读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韦昭《国语》注曰:信,古申字。))作为孝子,应该彰显父亲的美德,而非宣扬父亲的恶行。想当初,前任国君(鲁惠公)在世的时候,打算把国君之位传给桓公,这是不合正道的,是错误的。尽管如此,他终于还是克制了自己不正当的想法而传国于隐公。隐公早就知道父亲有立桓公之心,便想把君位让给桓公,可他这么做就等于成全了父亲的恶行。按照君位的继承制度,哥哥优先,弟弟靠后,这是天然的伦常秩序。隐公作为人子,已经受命于父亲,作为诸侯,又受命于周天子;可他现在的做法,不但背弃了兄弟伦常,更是背弃了君王和父亲的委任,让位给弟弟来行小惠,这是小道啊。所以说,像隐公这样的人,可以说他有着不把千乘之国的君位放在眼里的胸怀气度,但要说到行为合乎大道,他还没到这个份上。

《穀梁传》讲述了事情原委,又加以道德评价,从“大义”的角度评隐公让国之心为“不正”。清人柳兴恩《穀梁大义述》在此提出了《穀梁传》的一个惯例,说《穀梁传》常以“正”和“不正”来做评语,来阐明“大义之所在”。(〔清〕柳兴恩《榖梁大义述》:《传》例通以正不正为言,亦大义之所在也。)

这一“大义”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所谓孔子在《春秋》中蕴含的“微言大义”,那么,从立场来说,无论是《公羊传》还是《穀梁传》,其意义本非要阐述自己的一家之言,而是要发掘孔子的微言大义。现在,“元年春王正月”之后没有接着写下“公即位”,这事想来是孔子有意为之的,其中必有深意,但是,《公》《穀》所发掘的这两种不同的“深意”到底哪个才是孔子的本意?

这还真不好回答。确实,在一些经学家的眼里,孔子对《春秋》的所谓“笔则笔,削则削”意味着他对原有的一部鲁国国史做了加工修改,而这里的“公即位”推想是鲁史旧文原本就有的,孔子却特意把这三个字“削”了去,其中深意要靠后人细心体味。

至于“公”“穀”两家的学风差异在这里便已经有了一些体现:“《春秋》公羊学强调严肃宗法和政治的纲纪,严格等级秩序,提倡正名分、大一统,目的是为了强化中央集权等级制度的权威,这种具有法治精神的学说虽加强了国家的统一,但同时也使宗法伦常温情脉脉的一面大为削弱。与公羊学不同,穀梁学十分重视礼义教化,重视宗法情感,把礼的观念提到了突出的地位,而这具有缓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稳定政治统治,保护统治阶级长远利益的作用。比如在解释《春秋》隐公‘元年春王正月’时,《公羊传》说‘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强调等级制度的秩序;而《穀梁传》则宣扬‘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侧重人伦情绪”。(周桂钿、李祥俊:《中国学术通史·秦汉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65页。)

揣摩圣人的深意,对与错并没有一个硬性指标,不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时代的思想烙印。比如宋代的春秋学是很主张“尊王攘夷”的,张洽《春秋集传》引《程氏传》中对不书“公即位”的看法:“这是在全书的开始彰明万世大法啊!诸侯即位必须由天子任命,不是自己说了就算的,可隐公即位却没经过这道正当手续,是为‘自立’,所以《春秋》不书‘公即位’,是不认可他的合法身份。”(〔宋〕张洽《春秋集传》引程氏传曰:隐公不书即位,明大法于始也。诸侯之立必由王命,隐公自立故不书即位,不与其为君也。)

公羊学家大谈“黜周王鲁”,推鲁隐公为始受命王,这条解释却反其道而行之,领悟这里的“春秋大义”分明是贬斥鲁隐公。胡安国在这个问题上也持此见且议论更详:“国君改元一定要行告庙之礼,史官也一定会记录新君即位,而隐公即位却不见于《春秋》,这分明是孔子把这话给‘削’了去。古时候诸侯继位袭封,必是继承前任国君;爵位和土地受之于天子,所以必然要向天子禀告。而鲁隐公‘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是大夫们要立他为君,居然成真,于是乎后来种种篡弑纷争便由此而起,这实在是一个坏的开头。所以《春秋》‘削’去‘公即位’来贬斥隐公,这是为了彰明大法,摆正父子君臣的关系。”(〔宋〕张洽《春秋集传》引胡氏传:国君逾年改元必行告庙之礼,国史主记时政必书即位之事,而隐公阙焉,是仲尼削之也。古者诸侯继世袭封则内必有所承,爵位、土田受之天子,则上必有所禀。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诸大夫扳己以立而遂立焉,是与争乱造端而篡弑所由起也。《春秋》首绌隐公以明大法,父子君臣之伦正矣。)

唐人陆淳还曾从“正月”这个字眼上读出过孔子对“公即位”的一番微言大义: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春秋》记载鲁隐公时代一共十一年,在这十一年里,只有隐公元年有正月,后边十年全不见正月的影子。元年有正月,意味着鲁隐公理应即位却没有举行即位典礼,而其后十年未记正月,是讽刺鲁隐公理应为君却因行事不正而惹来祸患。(〔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六:隐元年有正月,后十年皆无正月。陆淳曰:“元年有正,言隐当立而不行即位之礼;十年无正,讥隐合居其位而不正以贻祸。”)

这些前代先贤揣摩孔子之意是否贴切暂且不提,先说一下他们所透露的一个史料信息:诸侯虽然拥有着高度的自治权,继承人接班虽然有着明确的论资排辈的标准,但是,新君即位是要有正式典礼的,必须经由周天子的册封才行,这是很必要的合法手续,如王玉哲所谓:“诸侯对封土及人民在理论上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诸侯对国土可以世袭,但其嗣君必须得天子的批准,才有权即位。……岂但诸侯后嗣必须经王之批准,连诸侯国内之卿大夫,也必须由周王直接任命。”(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91页。)

周天子的这个“批准”,是为“册命”,是一件非常郑重其事的事情。既然如此,隐公即位如果没得到周天子的册命,也许其合法性真成问题。但这事究竟如何毕竟也难于言之凿凿。事情好像越来越复杂了,《春秋》到底对鲁隐公是褒是贬、事情的原委究竟如何,这都越发令人困惑了。的确,无论正方还是反方,说的都有道理,基本也都能自圆其说。也许,各方面看似互相龃龉的意见并非完全针锋相对,而是各自窥探到了真相的某一个侧面,并把这一侧面夸大了而已——解读《春秋》还真有几分盲人摸象的感觉。

如果《公》《穀》的记事基本成立的话,那么,无论隐公的即位是否禀告了周天子,无论隐公是否完成了先父的不良愿望,他的谦让之风毕竟是无可否认的。似乎可以说:鲁隐公是一位礼让之君。

这就带出了一个新问题,因为孔子恰恰是很主张以“礼让”治国的。《论语·里仁》:“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这里是“礼让”连书,而不是单讲一个“礼”字,钱穆解说道:“孔子常以仁礼兼言,此章独举让字。在上者若误认礼为下尊上即不免有争心,不知礼有互让义,故特举为说。所举愈切实,所诫愈显明矣。”(钱穆:《论语新解》,巴蜀书社,1985年,第90页。)由此,赵生群便是引述《论语》本节而推演孔子《春秋》托始于鲁隐公之意:“孔子非常赞赏礼让的行为,他对尧舜禅让推崇备至,对吴太伯、伯夷、叔齐让国的行动也是极口称道,这些都明见于《论语》;他删定《尚书》,首篇列《尧典》,与《春秋》托始隐公用意正相类似。把这一切联系起来看,可以看出孔子确实在宣扬一种‘让’的精神。《春秋》记事不从周公开始,主要是因为‘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对周公、文、武的事迹已多所传习,而《春秋》的主旨是要‘拨乱世反之正’,其手段则是针对王道衰微后的现实进行褒贬,通过‘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来表达自己的理想。《春秋》的上限,大致是平王东迁之后,其所以不载鲁惠公事(惠公亦在周室东迁后),则是为了托始隐公以表现‘让德’。”(赵生群:《论孔子作〈春秋〉》,《文史》,1999年,第2辑,第127页。)

此说不仅入情入理,还推演出了《春秋》托始于鲁隐公之意,但遗憾的是依然以推测的成分居多,而其证据如孔子“删定《尚书》,首篇列《尧典》”云云,却远非如山铁证。当然,仅就如今所见的资料来说,铁证看来是无处可寻的。但另一方面,似乎有证据显示,对《春秋》的这样一种理解确实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如司马迁创作《史记》,其《本纪》部分以黄帝为首,《年表》部分以共和为首,《世家》部分以吴太伯为首,《列传》部分以伯夷为首,这都是“推崇让德,其意至微亦至显”。(陈直:《史记新证》,中华书局,2006年,自序第1页。)

归纳一下,到现在为止,在持“笔削”之说的经师眼中,“元年春王正月”这短短六个字里,所谓“孔子笔削”之迹已有两处:一是“春”字为孔子所加,二是“公即位”为孔子所删,“王”字也有笔削之嫌,但现已基本可以证伪(除前述外,另参: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3页:古人记事,表明春夏秋冬的,据赵汸《春秋属辞》卷一说:“近代或有以书‘王’为夫子(孔丘)特笔者,按殷人钟鼎曰:‘唯正月王春吉日’之文,可见时日称‘王’,乃三代恒辞。”)。所以,要找“微言大义”就得着重在这“笔削之迹”之处下手。

而在纯粹的史料意义上,“元年春王正月”几乎什么都没告诉我们。试想一下,假如“三传”全部失传,《春秋》至少这一句话便恐怕没人能够看懂,更别提从中发掘出什么微言大义了。《公》《穀》虽然也讲些史事背景,却多以发掘微言大义见长,史料的重任几乎都担在《左传》肩上。古人虽往往不敢轻忽圣典,却也有人指出了这个问题,比如常被引用的桓谭的话“《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相待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已见前述,再如王安石讥讽《春秋》为“断烂朝报”。(〔宋〕 孙觉《春秋经解》周麟之跋引王安石语。转引自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62页。)尽管“断烂朝报”这被广为引用的一语很可能是世人不断以讹传讹地误解了王安石的原意,(罗继祖:《枫窗脞语》,中华书局,1984年,第2页:萧穆《敬孚类稿》(五)跋孙莘老《春秋经解》辨之,文甚长,兹概括其略于此:敬孚尝闻之长老,荆公欲释《春秋》,见孙书出,自度不能胜,乃诋《春秋》为断烂朝报,明己之不屑为,敬孚疑焉。及阅李安溪、朱高安书皆以为是荆公罪。敬孚求之《宋史》及宋人说部,皆不得其说之由来。考荆公于莘老友谊素笃,何至忌其著书,又何至因莘老而及《春秋》。后读孙氏《春秋经解》周麟之序,始知此语实出自麟之之序,荆公弟子陆佃、龚原各治《春秋》,各有撰述,凡遇疑义,辙以为有缺文,荆公笑曰:“缺文如此之多,则《春秋》乃断烂朝报矣。”语为陆、龚而发,非以贬《春秋》也。其实《春秋》为吾国编年史之祖,传之今日,断烂何病?其书虽以尊周为旨,时代使然,不当苛责。何况荆公尝著《春秋左氏解》十卷,惜不传,果目为断烂朝报尚何屑作解为耶?)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误解的确很像正解。而若换下“朝报”,以今天的报纸为喻,钱钟书如下的这个比方无疑是最贴切不过的:“《经》之与《传》,尤类今世报纸新闻标题之与报道。苟不见报道,则只覩标题造语之繁简,选字之难易,充量更可睹词气之为‘惩’为‘劝’,如是而已……”(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62页。)那么,史实与义理究竟为何,或许《左传》才是最值得参考的。

《左传》一开篇,没提“元年春王正月”,却讲了一段看似和《春秋经·隐公元年》的文字无甚关系的叙述: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在这一段之后,才是《春秋经·隐公元年》的全文,接下来《左传》才开始解释“元年春王正月”和“不书即位”: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我们所能看到的《左传》几乎都是这个体例,而《左传》原本却不是这样的,而是上下两段连在一起,中间并没有被《春秋》的文字隔开。

早期的版本,经是经,传是传,各自独立成书,到晋人杜预手上这才把《左传》的文字拆开,按照时间顺序一一编排在《春秋》每一年的经文当中,使经与传合而为一,是为《经传集解》。(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6页:姚明煇曰:“左氏《经》、《传》,本各单行,故前条古经十二篇,为《左传》本之经文;此则古经之传也。至杜预为注,始引《传》入《经》,分年相系。”)

这个“集解”和一般意义上的“集解”全然不同。一般说“集解”,是汇集一众学者的解说,比如《论语集解》,而杜预的《经传集解》却是“聚集经传为之作解”。(〔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第一。)据孔颖达的意见,左丘明创作《左传》,不敢和孔圣大作杂糅一处,所以作为教辅的单行本,在教材之外单独成书,而这种情形并非《左传》独有,《公羊传》《穀梁传》,乃至毛公和韩婴为《诗经》作传,都是经与传各自单行的。如果从表示敬意的角度来看,目的确实达到了,但对于阅读来说却着实不便,所以杜预才把《春秋》和《左传》编辑在一起而加以解释。

但这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反对者如钱大昕说:杜预的这个《集解》应该是仿效何晏《论语集解》而来的,不过何晏作《论语集解》时搜罗诸家之说,详注说者姓名,杜预却不像何晏这样尊重他人的著作权。(〔清〕钱大昕《春秋内传古注辑存序》,〔清〕严蔚/辑《春秋内传古注辑存》卷首:元凯名其书曰《集解》,盖取何平叔《论语》之例。顾平叔于孔、包、马、郑诸解各标其姓名,而元凯于前贤义训隐而不言……)

双方各有道理,而就“集解”的前者之意来说,其实《左传》的编排似乎早有人动过手脚,分年必以“某年”另起,比如当下这段,便把意思完整的一段文字给隔成两处了。(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5页,释“惠公元妃孟子……是以隐公立而奉之”:此与下传“元年春王正月不书即位摄也”为一传,后人分传之年,必以“某年”另起,故将此段提前而与下文隔绝。杜注云“为《经》元年不书即位传”,则所见本已妄为分割矣。)

不管一个人多么聪明,多么卓绝,如果说他设计出一幅社会蓝图并付诸实行,并由此取得了伟大的成功,这种事情的可信度能有多高?这是我在《春秋大义》里仔细讨论过的一个问题。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当谈起过去的时候,会说历史是由劳动人民创造的,谈起现在的时候,社会美景却是由伟人设计出来的,等现在变成了过去,不知又该怎么说。所以,话说回来,对种种的设计论最好小心为上。同理,对这种立嫡立长的继承制度,最好还是找一找社会风俗的演变脉络。

从周人的历史来看,嫡长子继承制确像是从周公前后开始执行的,因为从周公以前来看:当初太王看着自己的子孙,觉得老三的儿子大有前途,所以不把位子传给长子而是传了老三,是为王季;被太王看好的这个“圣孙”就是后来的周文王,而周文王的传位也没有传给自己的长子,而是传了次子周武王。顾颉刚便曾由此推论,说周人以前并没有嫡长子继承制,这就和商代的前期、中期一样。(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郭伟川/编《周公摄政称王与周初史事论集》,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 年。)

至于周公以后的事,很多学者都会引述叔牙的一句名言,即“一继一及,鲁之常也”—— 这句话见于《史记·鲁周公世家》,这里的“继”,专指“父死子继”,这里的“及”,专指“兄终弟及”,所以叔牙的意思就是: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交替施行才是鲁国继承制度的常轨。

鲁国向来都有“最秉周礼”的好口碑,可这样看来,就连鲁国都离嫡长子继承制差之千里,其他诸侯就可想而知了。那么,前边曾经问过的一个问题到这里再度出现:《公羊传》说的“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继承法究竟是真的吗?

顾颉刚曾经统计过一下西周时期鲁国的十二任国君,发现有一半都是兄终弟及的,可见《公羊传》的说法可疑。于是,《公羊传》所描述的那般严丝合缝的继承法大约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以理想代替史实,二是以政治正确代替事实正确。

但是,尽管叔牙说了“一继一及,鲁之常也”,西周时代的鲁国十二君也真有一半确实是兄终弟及,(参见李学勤:《〈史记·三代世表〉的一点考察》,《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7页。)完全印证了叔牙的说法,但是,叔牙可能说谎了,而司马迁也可能误信人言了。钱杭和李衡眉都曾发现过这个问题,李详考西周时鲁国十二君的继位情况,发现兄终弟及的情况的确属实,但兄终弟及全部的六个例子里其实只有一个是属于正常继位,其他五个多是篡弑之类的非正常情况,绝对不能说是“鲁之常也”。而司马迁的史料来源当是《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原文为“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而联系上下文及杜预的注释,可知叔牙的这番话并非持平之论,而明显是包藏私心的。

钱杭也同此论,“人们根据周公至庄公这十六公的十五次传承中所呈现的父死子继与兄死弟及的交叉现象,就得出鲁国有‘一继一及制’的结论,是形式主义的。分析将表明,凡是在君位自然传承的情况下,继承几乎完全按父死子继进行,只有在发生变乱时,才出现兄死弟及。”(钱杭:《周代宗法制度史研究》,学林出版社,1991年,第134页。)

那么,鲁国的继承制度到底如何?李衡眉归纳说:“以‘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为范围,在‘嫡长子’继承制原则下,实行‘择贤’‘立长’‘以卜’等多种方式的选择继承制。其实,这也是先秦时期继承制度的普遍模式。”(李衡眉:《“一继一及”非“鲁之常”说》,《齐鲁学刊》,1999年第6期。)

如果联系起孔子讲过的“周因于殷礼”,嫡长子继承制则有可能会被追溯到殷商时代。这在古代文献里虽然也有记载,但毕竟周公制礼的说法深入人心,尤其是在三统说的背景下,商代和周代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应该各具特色才好。

《史记·梁孝王世家》有一段常被征引的记载:汉景帝和梁孝王都是窦太后所生,窦太后对小儿子梁孝王很是疼爱,在一次宴席上窦太后对汉景帝说了一番奇怪的话:“我听说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形式虽然不同,内涵却是一致的。等我死了,梁王就托付给你了。”

什么叫“殷道亲亲,周道尊尊”?汉景帝看来并不清楚,宴席结束以后赶紧找来朝中的大臣请教,大臣们的回答相当一致:“太后想让陛下立梁王做接班人。”

袁盎等人给汉景帝详细解释:“所谓‘殷道亲亲’,是说殷商的继承法是立弟弟做继承人;所谓‘周道尊尊’,是说周代的继承法是立儿子做继承人。殷商政治制度的特点是‘质’,质者效法上天,亲其所亲(‘亲亲’),所以立弟弟做继承人;周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是‘文’,文者效法大地,尊敬祖先(‘尊尊’),所以立嫡长子做继承人。那么,如果发生意外,选定的继承人还没继位就先死掉了,那该怎么办?按周代的规矩,在这种情况下要立嫡孙,也就是由死者的嫡长子继位;而按殷商的规矩,则当由死者的弟弟继承。”

汉景帝问:“古时如此,当前该怎么办?”

袁盎等人回答说:“我们汉朝是效法周朝的,按周朝的规矩,不应立弟,而应立子。”大臣们马上便搬出了一条春秋大义:“所以《春秋》是责备宋宣公的。宋宣公死时不立子而立弟,弟弟继位,是为宋穆公。后来宋穆公在临死前指定继承人,没立自己的儿子,却立了哥哥(即宋宣公)的儿子。然而宋穆公的儿子认为自己才是合法继承人,于是搞出了暗杀行动。结果国家大乱,祸患不绝。所以《春秋》才说:‘君子应当遵循常轨正道,宋国的祸患全是宋宣公造成的。’(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我们请求觐见太后,把这个道理跟她老人家讲清楚。”

于是,一众大臣当面给窦太后出了个问题:“就算立梁王为继承人,那您觉得,等梁王死后,又该立谁?”

窦太后很讲理,说那时候再立景帝的儿子。这种情况就和《春秋》宋宣公的事情如出一辙了。袁盎等人成功地诱太后入彀,接着便把宋宣公在继承法上不循常轨正道而导致身后五世之乱的历史讲了一番,果然让窦太后改了主意。

这是一例春秋大义在政治现实中的成功应用。另外值得注意的有三点:一是大臣们所谓《春秋》责备宋宣公,“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这并不是《春秋》的话,而是《公羊传》的话,当然,也就很难说到底是不是孔子本人的态度了。汉人说起《春秋》的时候,常常是指《公羊传》的;二是《左传》对这段史事做出了和《公羊传》完全相反的评论,盛赞宋宣公“知人”。(《左传·隐公三年》: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所以“公”“穀”两家批评《左传》昧于春秋大义,甚至有人分析说《左传》里的评论文字都是刘歆等人篡改进去的,经义之分歧于此可见一斑;三是在《公羊传》当中,宋穆公是让国之君,鲁隐公也是让国之君,宋穆公的让国导致了宋国后来的篡弑之祸,鲁隐公的让国也同样导致了鲁国后来的篡弑之祸,然而公羊家只肯定了鲁隐公的让国,却否定了宋穆公的让国——对于同类事件的评判标准竟截然不同,如果窦太后也熟习公羊学的话,用鲁隐公之事去反驳袁盎提出的宋穆公之事,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史记·梁孝王世家》这段记载是褚少孙补写的,里边对商代继承法的描述,和《史记·殷本纪》大有矛盾——当然,这也许应该说是袁盎等人对殷商继承法的见解和司马迁不同,而其“殷道亲亲,周道尊尊”的看法长久以来都很主流。《礼记·丧服小记》论服丧之等级,有所谓“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中庸》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以“亲亲”释“仁”,其影响力之大,从王室继承法到全社会的丧服制度等等无不波及。

顾名思义,“亲亲”意思是“亲其所亲”,第二个“亲”词是名词,泛指父系宗亲,父母叔伯兄弟全部包括在内;“尊尊”意思是“尊其所尊”,第二个“尊”字也是名词,特指直系的父辈亲属,比如父亲、祖父、曾祖。简要而言,“亲亲”更重视兄弟关系,“尊尊”更重视父子关系。(狭义之亲亲与尊尊,如《礼记·丧服小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一节《正义》所谓:此一经论服之降杀之义。亲亲谓父母也,尊尊谓祖及曾祖、高祖也。)晁福林《先秦民俗史》阐释这条史料,说“所谓‘尊尊’,就是赋予嫡长子以特殊地位”,(晁福林:《先秦民俗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42页。)而正是从“强调直系父辈的亲属关系”这层含义上衍生出来的。

之所以“殷道亲亲,周道尊尊”,按袁盎他们的看法,是因为“殷质而周文”,这就又一次提及文、质之别了。质者法天,文者法地,这是古人的神秘色彩的解释,而今人的解释譬如金景芳说:“质的含义是质野,因为血缘是生物所共有,重视血缘是原始余迹,所以叫‘质’;文的含义是文明,因为政治是人类所独有,重视政治是进步的表现,所以叫作‘文’。”(金景芳:《古史论集》,齐鲁书社,1981年,第207页。)

“尊尊”既是周之文的体现,便有了文明之义,何休以为中国之所以异于夷狄,就因为中国能行尊尊之道。(〔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二十三年:中国所以异乎夷狄者,以其能尊尊也。)这就意味着,非血缘的等级关系重于纯粹的血缘关系,这是文明社会与野蛮社会的一个本质区别。

由质到文昭示着人类社会在演进过程中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嫡长子继承制较之兄终弟及更强化了血缘共同体作为一个社会单位的生存可能,并同时强化着父权与族权。而从龌龊一些的现实角度考虑,如果男人们想要安安稳稳地过上一夫多妻制的神仙日子,等级秩序与嫡庶制度就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姨太太整天闹着要扶正,如果私生子堂而皇之地要求继承权,这日子可就别过了。聪明人有聪明办法,陈筱芳曾经在和古罗马的婚姻制度比较之后,颇有几分幽默地这样盛赞我们祖先的智慧:“春秋一夫多妻制是一种高级形式的一夫多妻制,既单方面地为男性保留了对异性的原始多占性,又颇具艺术性地增添了文明社会的秩序、礼仪、原则的色彩,并且赋予广家族、繁子孙的冠冕堂皇的使命。”(陈筱芳:《春秋婚姻礼俗与社会伦理》,巴蜀书社,2000年,第10-11页。)

如果做现实一些的考虑,亲亲之道在宗法社会里还可以做这样的理解:“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是由他在血缘上与天子、诸侯、卿、大夫等的关系的远近决定的,社会关系同时就是血缘关系。”(匡亚明:《孔子评传》,齐鲁书社,1989年,第199页。)但是,随着“文明化”的进程,政治结构渐渐高于血缘结构了,于是,“尊尊”开始具有了凌驾于“亲亲”之上的趋势。《礼记·大传》有所谓“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是说君长虽有合族之道,但族人不可因为自己与君长有亲戚关系便生放肆,也就是说,虽有亲亲之谊,却不可忘记尊尊之礼。(〔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大传》:君恩可以下施,而族人皆臣也,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自戚于君。位,谓齿列也。所以尊君别嫌也。〔疏〕“君有”至“位也”。○正义曰:此一经明人君既尊,族人不以戚戚君,明君有绝宗之道也。○“合族”者,言设族食燕饮,有合食族人之道。既管领族人,族人不得以其戚属上戚于君位,皆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上亲君位也。○注“所以”至“嫌也”。○正义曰:不敢计己亲戚,与君齿列,是尊君也。兄弟相属,多有篡代之嫌,今远自卑退,是别嫌疑也。)

这一转变反映出“社会变大了”。按照哈耶克的观点则是:曾经在休戚与共的小群体身上发挥过良好作用的社会关系在变大了的社会里渐渐无所适从,甚至开始对社会的发展产生阻碍作用了。孔子主张复古,主张君主恪守道德来影响整个国家,乃至影响整个天下,这种主张之所以行不通,主要原因正在这里:小社会里的许多美好道德并不适用于大社会,作为儒学之基础的同情心即是一例,如爱德华·罗斯在《社会控制》一书中所分析的:

“恰恰是顺从连接着社会秩序坚硬、瘦削的骨架;同情心不过是结缔组织。用同情心建造社会秩序如同用柔软的纤维制造一个骨架。”

“充任伟大组织的基石,不是友好的帮助,而是可信赖的行为。说到底,同情心会阻止帮助打猎的猎人的妻子之手,但不会摒弃贿赂或揭穿谎言。它会从马蹄践踏之下救助一名儿童,但不会使看守人保持警觉,也不会约束承包人至协议终止。它会给正在营救的消防人员以勇气,但不会促使行政官员尽职尽责。它会救济乞丐,但不能杜绝伪劣商品。它将操纵生命的航船,但不能指导人们装载恰当的重量,使他们的财产真正得以归还,或指挥人们消灭国家的敌人。”

“同情心的力量和弱点现在谅必很清楚了。关心他人将保护亲属集团和友谊,但不能保护那些不认识或不关心的人。当一个人的行为的危害要落到某个特定个体身上时,他的感情会制止他;但当它落到称为“公众”的模糊的群众身上,则未必如此。”

“因为,我们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以稳定的不受人的情感影响的关系逐渐取代无常的私人的关系。(〔美〕爱德华·罗斯:《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A Survey of the Foundations of Order, by Edward Alsworth Ross, The Macmillan Company, New York, 1920),秦志勇、毛永玫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8-9页。)”

“亲亲的社会秩序正是休戚与共的小社会所特有的,而当社会变大的时候,自然需要新的社会秩序,当然,这并不是说旧有的秩序就该被完全摒弃了。这就像一个经营小铺面的成功的小贩准备扩大生意、开一家大商场所遇到的问题一样,曾经使他无往而不利的小贩经营模式并不会在相应地放大若干倍之后就可以同样成功地运作大商场。”

“这样看来,从亲亲到尊尊,这应该是社会演变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的一个转变,而接下来的问题是:这个转变当真是发生在殷周之际吗?”

王国维作为这一领域里早期的研究者,得出的结论是:殷商的继承法是以弟及为主,以子继为辅,等弟弟都传完了再传儿子,但并不存在嫡庶之别。(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卷十。)(吴季札兄弟四人的继承故事就很像是这样的传统。)

从王国维的说法来看,殷商的继承制度似乎和周人迥然有别:既无父死子继的惯例,更无嫡庶之别,那么,嫡长子继承制就有可能完全是周人自己发展出来的,并且在时间上不会早于武王克商。而周人的宗法制度、封建制度全需要有嫡长子继承制度为基础,由此继而推论,宗法与封建当为周人首创。

不过,王的这个说法并未成为定论,当然,任何反方的说法也一样没有成为定论。王玉哲曾把反方意见做过一个简要的归纳,说:“反对王氏之说的有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陈梦家的《甲骨断代学甲编》(《燕京学报》第40期)。李学勤《论殷代亲族制度》(《文史哲》1957年第11期)也说:‘我们认为在殷代子继为常,弟及为变。’又认为兄终弟及‘这种情形不能指为亲族制度的规律’。”(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42页。)

王玉哲自己是站在王国维一边的:“王氏说的是指商的前中期,这无疑是正确的。”

那么,商代前期和后期之间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制度变化?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给过一个很合情理的解释:商先公时期已经实行了传子制度,而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是后来一段时间里出于稳定政局的需要——商朝前期经常迁都,说明当时的政治形势不太稳定,所以要搞兄终弟及,等盘庚迁殷之后国都就固定下来了,这就说明政治形势变得稳定了,于是王位继承就变为了父死子继。(施治生、徐建新主编:《古代国家的等级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6页注引。)

如果按范文澜的说法,殷商兄终弟及的情形有些像是李衡眉对鲁国“一继一及”的考证:看上去虽然是兄终弟及的不少,但细考之下都是特殊情况,是不能算作合法的通则的。最后,“自武乙至纣凡四世,废除了兄终弟及制,确定传子制。周代传子制度,应是承袭商制而更加严格。”(范文澜、蔡美彪:《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一卷,第2章第5节。)

如果只去相信《史记》,事情无疑简单得多。按照《史记》的描述,殷商已经实行了嫡长子继承制度,而在这个制度遭到破坏的时候,巨大的麻烦也就随之而来了。(《史记·殷本纪》: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而且,末代之主纣王的继位与“子以母贵”有关:

“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史记·殷本纪》)”

帝乙的长子是微子启(前文江永即把孔子的先世追溯到这位末世贤人的身上),他的生母身份低贱,所以他虽是长子却没法继位。而帝乙还有个小儿子,叫辛,辛的生母是“正后”,所以辛虽然岁数小,却被立为王位继承人。这位辛,就是后来的商纣王。

对这同一件事,《吕氏春秋》给出了不同的版本:

“纣之同母三人,其长曰微子启,其次曰中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纣也,甚少矣。纣母之生微子启与中衍也,尚为妾,已而为妻而生纣。纣之父、纣之母欲置微子启以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之曰:“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纣故为后。用法若此,不若无法。(《吕氏春秋·当务》)”

在这一版本里,纣王和微子启由异母兄弟变成了同母兄弟,微子启是老大,还有个老二叫中衍,老三叫受德,也就是后来的纣王。这一来好像出现了很大的麻烦,因为,如果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纣王和微子启一母同胞,无论按立贵还是立长的标准,王位都轮不到纣王。果然,父母都想立微子启为太子,可这时候出来一位太史,“据法而争”——这个法,应当就是殷商一贯的继承传统了。太史所争的是:如果正妻有儿子,立太子时就不能立妾的儿子,所以不能立微子启,而要立受德(纣王)。

太史所针对的是:纣王的生母在生老大微子启和老二中衍的时候,身份是妾,等生老三受德(纣王)的时候,身份已经变成正妻了,所以,虽然前后都是同一个人,但继承法不但只认身份不认人,而且不具追溯力。

无论是《史记》还是《吕氏春秋》,虽然细节不同,但都认为殷商是实行嫡长子继承制的,《吕氏春秋》还涉及了继室问题:妾是可以接正妻的班的。当然,《吕氏春秋》这里所用的“妾”字应当是取其广义的。

《史记》和《吕氏春秋》的这两段文字常被学者们用来佐证殷商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之存在,但至少《吕氏春秋》的记载未必是真实可信的——通观上下文,作者的意图是要“讲道理”,而不是“摆事实”,也就是说,作者用的是先秦诸子常用的“小故事,大道理”的论说手法,并且和纣王这个故事相邻的其他故事无不具有寓言性质,而纣王这则故事最后是要说明“用法若此,不若无法”,批评那位太史死脑筋“据法而争”而使大贤人微子启终于与王位无缘,大坏蛋商纣王却登上了王座。道理是实在的,故事却未必也是实在的。

文献寥寥,还是要从甲骨文入手。在追溯源流的问题上,胡厚宣有一番疏理:在殷商后期,九代人里有七代传子,可见这全不是兄终弟及的制度了。商王妻子众多,又重视生育,由此而有传子之制,由此而有嫡庶之分,由此又渐渐生出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由此而下启了周人的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此即儒家礼制的一个重要源头之所在。具体到嫡庶问题上,“卜辞中有大子之称,当即长嫡之意。又有称小王者,疑即指此种嫡长继立之王也。”(胡厚宣:《甲骨商学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32-133页。)

从亲亲到尊尊的转变,或许不像古人普遍认为的那样,发生于殷周之际无中生有的制度设计,而是具有更早的渊源。这种转变既不是一蹴而就、从无反复的,更不会是各个地方同时发生的——比如,作为生活在周代的殷商后裔,宋国的兄终弟及观念似乎就更强一些(如前述宋宣公的故事),而立宠姬所生之爱子也算是国君们一种顽固的人之常情——鲁惠公似乎就是一个样板,或许因为爱仲子而欲立桓公,于是也像宋宣公一样,在继承法问题上埋下了一粒乱国的种子。从这层意义上,大约也可以对“《春秋》为何开始于隐公”这个问题解读出一则新的春秋大义来。

另外,王国维的考证虽然尚存争议,但他对嫡长制的意义所做的分析仍是尤其值得参考的:从嫡长子继承制度而有了宗法与丧服之制,由此而又有了封建子弟之制,以及君天子臣诸侯之制度。(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卷十。)周人政治的渊源,乃至后世许多社会体制与社会问题的渊源,都可以在嫡长子继承制上找到。